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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扎县农牧和科技局
关于2021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农业生产发展、扶贫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投资计划的公示
来源:尖扎县农牧和科技局    时间:2021年09月29日    

2021年我局收到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五批,下达给我局财政相关农业转移支付资金共计2298.3万元,下达 2021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一批,下达给我局 2021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973.4万元,下达 2021年财政专项扶贫(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一批,下达给我局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60万元。以上三类资金共计3831.7万元,现公示如下:

一、提前下达 2021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

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1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青财农字20202273号),下达给我局中央财政相关农业转移支付资金1470.3万元,参照《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青农财20219号)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资金分配如下:

  1实施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完成农机购置补贴机具221台(套)以上,使用资金40万元,由县农牧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实施;2实施高素质农牧民培训项目,完成共培训高素质农牧民200人,使用资金63万元,由县农牧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实施;3实施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建设,完成推广绿色高效技术;建设示范基地并开展示范观摩活动;应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和中国农技推广APP,信息化率达到90%以上;开展5天以上的培训,在编农技人员培训率达到75%以上;启动招募特聘农技员计划;开展协同推广模式创建相关工作,做好设施蔬菜秸秆生物反应堆技术示范推广。使用资金75万元,由县农牧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实施;4实施新型经营主体与合作社发展,完成扶持县级以上示范社15个;扶持4个纳入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的县级以上示范性家庭农牧场(规模经营户),使用资金170万元,由县农牧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实施;5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完成采集分析土壤样品10个,布置田间肥效试验5个,使用资金6.8万元,由县农牧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实施;6实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项目项目,完成县域耕地质量等级年度变更调查评价和数据库更新,使用资金3万元,由县农牧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实施;7实施草原禁牧与草蓄平衡奖补项目,完成对尖扎县草原禁牧与草蓄平衡进行奖补一卡通发放,使用资金1112.5万元,由县农牧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实施。

二、2021年第二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1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青财农字2021191号),下达给我县2021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973.4万元,参照《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青农财202146号)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资金分配如下:

  实施完成推广化肥农药减量增效6.3万亩,开展绿色防控6.3万亩,使用资金973.4万元,由县农牧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实施。

三、2021年第二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青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1年第四批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21345号),下达给我县省级财政相关农业转移支付资金173万元,参照《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青农财202182号)。

1、实施大学生服务组织试点项目,完成续聘10名大学生服务合作组织,新聘10名大学生,为乡村振兴试点村及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使用资金58万元,由县农牧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实施;2.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项目,完成开展农产品质量监管监测,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使用资金10万元,由县农牧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实施;3.实施农机购置补贴,与中央任务配套同步完成使用资金4万元,由县农牧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实施;4.实施耕地质量监测点1个,完成农田建设:新建耕地质量监测点1个,使用资金10万元,由县农牧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实施;5.实施露地蔬菜补贴项目,完成补贴露地蔬菜面积2200亩,使用资金22万元,由县农牧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实施;6.实施农作物种子工程项目,完成麦类良种繁殖300亩,其他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500亩,农作物种子收储良种10万公斤,使用资金9万元,由县农牧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实施;7.实施动物防疫经费项目,完成对全县范围内开展动物防疫检疫工作,使用资金60万元,由县畜牧兽医站负责实施。

四、下达 2021年第六批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

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1年第六批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21466号),下达给我县省级财政相关农业转移支付资金53万元,参照《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青农财2021103号)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资金分配如下:

1、实施牦牛藏羊追溯体系建设项目,开展信息采集录入,新生牛羊耳标采购,使用资金13万元,由县畜牧兽医站负责实施;2、实施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开展扶持一个第三次检测合格的国家示范社,使用资金40万元,由县畜牧兽医站负责实施。

五、下达 2021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1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21537号),下达给我县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60万元,参照《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青农财2021112号)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资金分配如下:

1、实施藏羊产业发展建设项目,建设1个藏羊标准化生态牧场,使用资金100万元,由县局生态办公室负责实施;

2、实施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开展遴选2个已经有省级认定并有搬迁重建能力的规模,使用资金80万元,由县畜牧兽医站负责实施;3、实施粪污资源化利用配套、精准饲喂和环境控制等工艺化提升改造以及疫病防控能力提升等建设项目,使用资金300万元,由县农牧和科技局负责实施;

4、实施冷水鱼产业发展建设项目,开展鲑鳟鱼良种补贴;安装鱼粪、残饵及死鱼无害化收集设备80套,使用资金80万元,由县水产养殖服务中心负责实施。

六、2021年第八批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

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1年第八批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21712号),下达给我县省级财政相关农业转移支付资金500万元,参照《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青农财2021134号)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资金分配如下:

实施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开展组织开展乡村振兴战略示范点建设,使用资金500万元,由县农牧和科技局负责实施。

七、下达 2021年第十一批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

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第十一批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21865号),下达给我县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2万元,参照《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第二批中央财政支农专项)任务清单的通知》(青农财2021158号)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资金分配如下:

1、实施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完成农机购置补贴机具30台(套)以上,使用资金20万元,由县农牧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实施;2、实施农机深松耕地项目,完成农机深松耕地0.2万亩,使用资金4万元,由县农牧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实施;3、实施粮改饲项目,完成种植面积0.35万亩,完成全珠玉米青贮1.2万吨,使用资金72万元,由县畜牧兽医站负责实施;4、实施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开展小麦病虫害监测与防治,使用资金6万元,由县农牧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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