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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扎县人民政府
关于尖扎县正硕加油站建设项目征地补偿预公告
来源:尖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2年07月02日    

2022〕第3

 

为规范尖扎县正硕加油站项目工程征地补偿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青海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县政府拟实施尖扎县正硕加油站建设项目,并开展征地补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征地拆迁范围

尖扎县正硕加油站建设项目位于坎布拉镇上李家村(碧云路与紫云路交叉口),拟征收坎布拉镇上李家村集体土地5.20亩,具体以施工图征地红线界桩为准。

二、征地土地用途

尖扎县正硕加油站建设项目建设用地

三、征收主体

尖扎县人民政府

四、实施部门

尖扎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五、土地丈量调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县政府将组织征地拆迁工作组进入征地拆迁现场,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征地拆迁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地上附着物所有人应积极配合征地工作组人员进行土地丈量、登记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清点工作,并依法履行征地拆迁义务。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拆迁农牧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六、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被征用的土地、需拆迁的地上附着物将根据调查确认的实际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青海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青政〔202064号)规定予以补偿。

七、其他事宜

尖扎县正硕加油站建设项目征地拆迁中,项目实施区域内的所有居民和各行政、企事业单位要依法配合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对于无理干扰、阻扰正常土地丈量、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在被征用地范围内抢建、抢种、抢栽的一律不予补偿,土地仍按原地类用途补偿。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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