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卫健委、中央文明办、全国爱卫办<关于加强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的通知>》和省、州、县相关文件精神,县卫生健康局、县文明办、县爱卫办组织专人对全县95个党政机关、医疗机构、学校提交的创建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核,经实地考核,拟授予县人民法院、县中学、县人民医院等89家单位为县级无烟单位。为加强社会监督,现将拟命名的2022年度县级“无烟单位”(名单附后)予以公示,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县爱卫办反映。
公示时间: 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3月19日
联系人:龚雪,联系电话:0973-8733466,电子邮箱: jzxwsjkj@ 126.com
地址:尖扎县卫生健康局爱卫办
附件:拟命名尖扎县2022年度“无烟单位”名单
尖扎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