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政函〔2023〕28号
县财政局:
《关于2022年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计划的请示》(尖财字〔2023〕201号)悉。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22〕1690号)和《青海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22〕17452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农村综合改革任务,合理、高效使用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益。经3月16日召开的县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研究,同意2022年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2000万元和2023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42万元分配计划。具体如下:一是创新富民乡村产业发展机制项目资金650万元。其中,如什其村千亩大葱复种项目300万元,由马克唐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加让村生猪标准化养殖和养鸡场建设项目350万元,由马克唐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二是创新数字乡村产业发展机制项目资金360万元。其中,村级代理记账项目资金41.76万元,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数字化乡村建设项目总投资318.24万元,由县财政局牵头,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农牧和科技局配合实施。三是促进农牧民增收机制项目资金30万元。其中,农村集体经济带头人培育工程项目10万元,由县农牧和科技局负责实施;产业发展人才支撑项目20万元,由县农牧和科技局负责,马克唐镇人民政府、措周乡人民政府配合实施;四是创新乡村治理机制项目资金1002万元。其中,洛哇村洛哇社村容村貌整治项目资金345万元,洛哇村公麻社村容村貌整治项目资金197万元,由县财政局负责实施;俄什加村村容村貌整治项目资金460万元,由县财政局负责实施。
附件:尖扎县2022年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计划表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