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政办〔2023〕8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州驻县各行政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根据《青海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规定和《黄南州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黄文【2020】99号)文件精神,经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专家组审仪,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审查申报资料方式,对传承人的技艺特点和水平、代表性和影响力、师承和授徒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客观地评审,并提出针对性和指导性意见。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将申报人42名中筛选出“多杰当知”等37名拟审批推荐尖扎县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予以公布。(其中民间文学类2名、传统美术类13名、传统技艺类18名、传统药医类3名、民俗类1名)
附件:尖扎县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pdf
尖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