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六条、《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现将《尖扎县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尖医保罚字〔2023〕2号)进行公示,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尖扎县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决定书》.pdf
尖扎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