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有关要求,我局委托通相关专家对《尖扎县坎布拉镇建筑用砂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修编)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尖扎县自然资源局联系并提供相关资料。
电 话:0973-8734492
尖扎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