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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扎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爱国卫生运动投诉流程的通告
来源:尖扎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时间:2024年04月07日    

尖爱卫办字〔20245

 


为持续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畅通爱国卫生投诉渠道,更好听取民意,接受群众监督,有效解决和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现将尖扎县爱国卫生运动投诉渠道建议通告如下:

一、投诉方式

投诉方式:电话投诉、书面投诉、现场投诉;投诉电话:0973-8733466(县创卫办公室);书面投诉和现场投诉地址:县创卫办公室(县政府大楼二楼)。

二、受理时间

投诉建议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受理范围

(一)对尖扎县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的意见建议及解答群众关心的爱国卫生方面问题提供咨询;

(二)对尖扎县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生态环境、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等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的投诉建议。

四、受理分工

(一)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受理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县卫生健康局:受理涉及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公共场所禁烟、医疗废弃物处置等方面问题的投诉建议。

(三)县住建局:受理建成区公共厕所管理问题的投诉建议;城市管理中占道经营、环卫设施、沿街标语横幅、户外广告灯饰、小广告等违法行为的投诉建议。受理建筑工地、公园绿地、老旧小区、城市供水、垃圾处理、污水处理、流浪犬管理等方面的投诉建议。

(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全县食品、餐饮行业存在变质、过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物,存在证件过期、证照未上墙等问题的投诉。

(五)县生态环境局:受理生态环境部门职能范围内的水、大气、土壤及噪声环境污染等方面问题的投诉。

(六)县农牧科技局:受理农村户厕脏乱差问题的投诉。

(七)各乡镇:受理辖区内主次干道脏、乱、差等问题的投诉;辖区内破坏公共卫生设施、不爱护公共卫生等问题的投诉。

五、处理流程

投诉建议受理后,经分类后移交相关部门和单位办理落实,5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至投诉(建议)人,需要延期办理的,应提前告知投诉(建议)人。办理部门负责对办理事项涉及资料收集、整理、归档。

六、投诉要求

反映内容要客观真实,存在问题的位置及具体情况阐述清楚,除电话投诉举报外,其他方式原则上应有现场照片辅证,以便查证、反馈和整改。

请广大居民积极参与爱国卫生工作,人人争做监督员,积极举报不文明行为,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共建共创幸福美丽新尖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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