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弘扬传统文化,延续城市历史文脉,根据《青海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认定办法》要求,我局通过认真筛查、信息征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拟列我县人民政府会议中心旧址、坎布拉镇完吉合村斯克社民宅等7处建筑为历史建筑。
现对以上7处历史建筑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12日。欢迎公众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建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
联系单位:尖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973-8732448
电子邮箱:jzzj8732448@163.com
附件:
尖扎县新增7处拟列为历史建筑名录.pdf
尖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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