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有关要求,我局委托通相关专家对《尖扎县措周乡多让村建筑用砂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修编)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尖扎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联系。
电 话:0973-8734492
附件2:尖扎县措周乡多让村建筑用砂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修编)评审意见.pdf
尖扎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