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就青海省李家峡水库灌溉南干渠二期工程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范围:沿线居民、关心本项目建设的相关人员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网络链接),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三、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尖扎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
通讯地址:尖扎县马克唐镇黄河路97号
联系电话:0973-8733297
联系人:涂正雪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长春建工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安达街729号
联系电话:139****0143
联系人:张**
电子邮箱:570793165@qq.com
五、征求意见网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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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公示内容.pdf
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pdf
尖扎县水利局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