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政办〔2024〕5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及省州驻县各行政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青海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青法委执法组〔2024〕8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便于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尖扎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设在县司法局,并启用“尖扎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印章(编号:6323221011293)。
附件:“尖扎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启用印章印模式样.pdf
尖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