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青海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青发〔2019〕11号)和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项目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意见》(青办字〔2019〕115号)的通知精神。县财政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不断扩大专项支出绩效评价范围,创新评价模式,延伸评价范围,提高评价工作质量。目前,2023年重点专项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已全面完成,评价项目13个,涉及尖扎县水利局关于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788.32万元,尖扎县交通运输局尖扎县马克唐镇至当顺乡公路尖巴昂村至当顺乡段改造工程项目3850.7万元,尖扎县农牧科技局关于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247万元,农牧业综合服务中心关于尖扎县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1721.77万元,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关于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1411万元,乡村振兴局关于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82.32万元,卫生健康局尖扎县人民医院影像中心轨道式DR设备及净水器采购项目260万元,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关于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775.36万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黄南州尖扎县供暖五期建设项目5200万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第一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1500万元,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93万元,民政局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7180万元,民政局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454.74万元。共计资金30864.21万元,项目涵盖乡镇基础设施建设、扶贫、教育、生态保护、社会民生等领域。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加强部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信息公开制度,现将2023年重点专项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进行公开。
尖扎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