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 的决策部署,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自然 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20〕4号) 工作要求,省级层面分别完成了长江(青海段)、黄河(青海段)、 黑河(青海段)、澜沧江(青海段)、苏干湖(青海境内)自然 资源确权登记地籍调查相关工作,现请你们协助在登记单元涉及 到的州(市)、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发布。同时,在登记单 元涉及到的州、县、乡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栏进行张贴,张贴后, 留近景远景照片各1张。
联系人:王黎潇 电话:13997270036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5年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