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办法》《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禁牧和草畜平衡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青政办〔2024〕45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县2025年度草畜平衡管理工作,结合《2024年度青海省草原监测报告》及2024年度尖扎县天然草原综合监测结果,2025年度我县天然草原理论载畜为6.85万个羊单位,天然草原承载力为11.20亩/羊单位。 现将各乡镇天然草原理论载畜量进行如下公示:
乡 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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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草原理论载畜量(万个羊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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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扎滩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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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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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顺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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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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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周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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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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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科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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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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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唐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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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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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加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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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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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杨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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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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昂拉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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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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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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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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坎布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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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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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扎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2025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