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青水河湖函〔2023〕188号)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山区河道管理职责,现将尖扎县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进行公示如下:
附件:尖扎县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pdf
尖扎县水利局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