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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尖扎县2026年畜牧业防灾减灾资金越冬饲草料调运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6年09月17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尖扎县2026年畜牧业防灾减灾资金越冬饲草料调运补助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尖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9月17日

 

 

 

尖扎县2026年畜牧业防灾减灾资金越冬饲草料调运补助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6年全县今冬明春农牧业生产救灾工作,有效保障越冬饲草料储备,增强畜牧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降低灾害风险,确保农牧区牲畜安全越冬渡春,根据黄南州农牧局《关于黄南州2026年畜牧业防灾减灾资金越冬饲草料调运储备实施方案的通知》(黄农牧〔2026〕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补助对象

全县牦牛、藏羊、驴、生猪、鸡规模养殖场、生态畜牧业合作社、养殖大户、家庭牧场等调运储备饲草料的运费予以补助,计划补助总量为5600吨。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省级2026年畜牧业防灾减灾资金(越冬饲草料调运)补助资金100万元。

三、补助标准

根据《关于黄南州2026年畜牧业防灾减灾资金越冬饲草料调运储备实施方案的通知》(黄农牧〔2026〕6号)要求,青干草、精饲草料调运补助标准不超过180元/吨,青贮草、秸秆补助标准补助不超过90元/吨。补助资金的分配原则如下:

1.大型养殖场(牛存栏500头以上、羊存栏800只以上、驴存栏300匹以上、生猪存栏2000头以上、鸡存栏5万以上),单户补助不高于8万元;

2.中型养殖场(牛存栏300头以上、羊存栏400只以上、驴存栏200匹以上,生猪存栏1000头以上、鸡存栏2万以上),单户补助不高于6万元;

3.小型养殖场(牛存栏300头以下、羊存栏400只以下、驴存栏200匹以下,生猪存栏1000头以下、鸡存栏2万以下),单户补助不高于2万元;

4.散养户补助不高于1.5万元。

四、补助起止时间

补助申报时间为2026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补助采取“先到先补、资金用完即止”的方式进行。2026年1-4月越冬度春期、10-12月饲草枯黄期开展的饲草料调运储备可享受补助。5-9月饲草生长旺季若突发自然灾害,需要由县农牧和科技局会同县财政部门核实灾情后可按实际开展补助。

五、采购标准

各养殖户、经营主体应选择正规生产厂家,采购符合标准的饲草料,严禁调运不符合标准或劣质的饲草料进行储备。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将饲草料调运工作作为当前畜牧业发展的重点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细化责任分工,明确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要为饲草料调运提供有力保障,确保牲畜越冬抗灾保畜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协调配合。饲草料调运涉及面广,各乡镇需深入开展实地调查,精准摸清饲草料调运需求,及时协调解决调运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各相关经营主体(包括牦牛、藏羊规模养殖场、生态畜牧业合作社、养殖大户、家庭牧场等)应提前做好饲草料储备,按要求备齐调运证明材料,确保按时完成补贴申报。

(三)规范档案管理。各乡镇安排专人负责,对相关资料进行统一整理、规范归档。各经营主体须提供饲草料调运现场照片、采购票据、合同(协议)、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养殖户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社保卡等证明材料。所有材料经县农牧和科技局审核通过后,按规定程序发放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