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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扎县加快牛羊出栏促进群众增收的“九项”惠农惠民政策措施
来源:中共尖扎县委宣传部    时间:2022年11月04日    

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和牛羊肉市场价格下行双重影响,全县牛羊出栏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对农牧民收入、牲畜安全越冬产生严重影响。为有效打通绿色有机畜产品销售“梗阻”,进一步加快畜产品流通,促进农牧民增收,经县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于2022113日至20221130日开展牛羊促销活动,参与促销活动的养殖场(户)、畜产品加工销售(收储)企业享受以下“九项”惠农惠民政策。

一、在促销期间,养殖场(户)提高牛羊出栏率,出栏数占本场(户)存栏数50%以上的,在评定示范社、示范牧场时,优先予以考虑,并在产业扶持、饲料补助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

二、在促销期间,养殖场(户)出栏的牛羊,按羊每只10元、牛每头20元的标准发放补助。领取补助时,需提供乡镇(农牧和科技局)、收购方、养殖场(户)三方签字收据,以及当日付款金额记录。

三、在促销期间,对畜产品加工销售(收储)企业收购本地牛羊,达到羊300只、牛100头的,给予300万元以下农牧业信贷担保贷款支持,并享受农牧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信贷贴息贴费,贴息金额为上一年平均LPR利率的50%,贴费金额为全额贴费。

四、参与促销的养殖场(户)、畜产品加工销售(收储)企业可根据牛羊出栏数、本地牛羊收购数在2023年县级财政支农资金中享受一定比例的资金补助,用于提升基础设施、扩大经营规模等。

五、畜产品加工销售(收储)企业在促销期间生产经营产生的水、电、暖等费用给予30%的补助,资金从2023年县级财政支农支牧资金中予以安排。

六、参与促销的养殖场和畜产品加工销售(收储)企业可根据牛羊出栏数、本地牛羊收购数,按照助企纾困管理办法条款,享受适当的补助政策。

七、促销期间,养殖场(户)和畜产品加工销售(收储)企业调运牛羊及畜产品的,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政策的基础上,由县农牧和科技局负责,开辟全程“绿色通道”,发放畜产品调运专用通行证,保障物流畅通。

八、建立“税务管家”机制,养殖场(户)和畜产品加工销售(收储)企业在涉税业务办理环节中,由县税务局提供一对一精准纳税服务。

九、县农牧和科技局建立工作专班,搭建不同层次的畜产品对接平台,鼓励和推动县域内各行政单位、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机关食堂和干部职工优先采购本县牛羊用于储备和冬季生活用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