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尖扎县组织召开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青海局《关于监督检查青海省市州县政府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盛国德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2024年上半年,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青海局对地方政府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我县在矿山安全治理方面还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相关部门和乡镇要进一步加强和落实。
会议要求,各相关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确保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有效落实。一要坚持全局谋划,高位推动,压实各方责任。各相关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将深入学习贯彻两办《意见》和“八条硬措施”,将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头等大事”进行安排部署,始终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摆在首要位置,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压紧压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属地乡镇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因矿因时施策,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深入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二要坚持风险研判,分类施策,注重因势利导。风险研判是保障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精准有效开展的基础性工作,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等多部门要做到联合调研分析及综合研判,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矿山企业,做到“一矿一策”精准施策,靶向发力,分类分级推进工作落实,提升非煤矿山安全保障能力,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各相关部门、属地乡镇切实做好高边坡开挖、高边坡堆放、审批手续不齐全、检查力度不够等隐患整治整改工作,并督促各企业严格按照生态修复治理方案做好矿区生态修复治理工作。三要坚持长效管理机制。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始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本次会议精神,对标对表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十五条硬措施”,成立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对相关部门、属地乡镇、企业进行督查,存在的问题全链条整治。同时,做到事前预防、事中管理和事后处置,推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吃透相关政策要求、转变工作思路、创新监管方法、健全监管机制,确保问题“早预警、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查处”。
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管理局、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局、县税务局、马克唐镇人民政府、坎布拉镇人民政府、昂拉乡人民政府、措周乡人民政府、尖扎滩乡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