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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110期】筑牢食药品“防火墙” 守好食药品“责任田”
来源:尖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4年0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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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为使群众食品吃的放心、药品用的放心,坚决守好群众的“菜篮子”和“药匣子”, 尖扎县始终将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放在首位,时刻绷紧“食品药品生产安全无小事”这根弦,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监管力度。强化市场监管职责,扎实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活动,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针对生产类市场主体,结合日常监管开展检查,要求企业严格依法组织生产;针对流通类市场主体,督促经营者认真检查供应商资质、食品检验合格证明、产品包装标签等,禁止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同时,强化食品销售监管,重点对食品专营店产品资质、来源、价格等进行监督检查。截至目前,我县共出动执法人员680余人次,执法车辆300余辆次,检查食品经营主体1200余户,没收各类过期食品15余种,货值金额1.2万元,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80余份。强化了食品安全,有效增强群众消费信心,提高我县食品信誉。

严守安全底线,加强隐患排查。保障群众用药安全,重点检查药品购进渠道、计算机系统数据、药品购销记录等情况。严厉整治伪造药品来源、虚构销售流向及销售过期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共检查零售药40余家,公立医院2家,8家医疗器械经营户,其中,对出售过期药品及过期医疗器械的药店和医疗器械经营户罚款37万余元,不断提升我县药品安全治理水平,进一步守好药品质量“安全门”,让群众用药更有保障。

强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以维护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出发点,以提高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知晓率为着力点,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紧紧围绕工作实际,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安全生产月,全方位筑牢食品、药品防护网。截至目前,累计开展宣传活动15余次,发放各类科普知识和法律宣传资料3000余份。正确引导公众积极参与,营造人人参与、人人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