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尖扎县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坚决扛起生态保护重大责任,多举措筑牢生态安全防线,全力推动县域生态环境持续向好,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强化制度保障,夯实生态根基。尖扎县始终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双组长,构建起坚实的领导核心。通过持续深化街长制、河湖长制、林草长制等8项制度,制定《尖扎县县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明确42家单位的生态保护责任,形成“1+8+42”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机制 ,实现了政治治理与社会调节、企业自治的良性互动。同时,将生态保护纳入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印发《尖扎县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县规划》《“十四五”生态文明规划》等,建立目标责任考核机制,把绿色经济发展纳入各乡镇、县直单位目标责任考核和绩效考核,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累计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履职情况监督检查26次,压紧压实生态保护责任。
推进生态修复,守护绿水青山。在生态修复方面,尖扎县积极作为。一方面,科学组织实施“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等重点工程,“十三五”以来,完成营造林129.78万亩、草原生态修复15万亩,极大地提升了区域植被覆盖度。另一方面,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行动,按照“一矿一策”原则,完成2座矿山闭坑整改工作,有效改善了矿山生态环境。此外,连续两年组织开展万人义务植树大会战,完成国土绿化35.4万亩,制定《尖扎县造林绿化管护办法》,森林覆盖率、草原综合植被覆盖率分别达到37.8%和91.6%,高出全省平均水平,成功开创全省浅脑山干旱地区造林样板。
加强污染防治,改善生态环境。尖扎县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在大气污染防治上,针对工业企业、集中供暖、道路扬尘、建筑工地、秸秆焚烧等领域,全面落实建筑工地“6个100%”防尘抑尘措施,改造关停3家落后产能企业,加强废气监督性和农村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县城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5%。在水环境保护方面,统筹推进水生态治理,各级河湖长组织开展河湖“清四乱”活动76次,深入推进“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先进县”建设,城乡污水处理率达93.4%,县级饮用水源地、国控省控断面水面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Ш类标准,顺利通过水利部节水型达标建设复核验收。
发展生态经济,实现绿色转型。尖扎县依托当地资源,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在清洁能源领域,先后建成34个村集体经济7.8兆瓦光伏发电站项目和3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分户式屋顶光伏项目,推进尖扎滩乡40万千瓦“牧光储”一体化项目、天然气利用工程、30MW中广核风力发电等8个清洁能源项目,率先在全州实现并网发电,为“双碳”目标贡献力量。在绿色农牧业方面,围绕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建设,完成规划编制,扩大设施农业规模,陆基工厂化渔业基地投入使用,网箱养鱼规模达51万尾,销售收入4100万元,11种农产品被认证为国家绿色A级食品,打造全州首个热带水果采摘园。同时,积极探索“生态+旅游”“生态+文化”模式,举办“五彩神箭”国际射箭邀请赛等31项系列文体赛事活动,打造28个乡村民宿及文化旅游景点,推出6条经典旅游环线,2023年全县接待游客201.1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达5.9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