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期
尖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21日
根据3月2日青人社厅、财政厅印发的2016年(32号)《关于做好提高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通知》文件精神,从2016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原来的每人每月12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40元。
从3月起,我局认真组织实施,做好政策宣传,认真筹备第四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调待工作。截止3月14日,此项工作已按操作流程基本完成,此次调待惠及全县城乡居民5585人,累计补发基础养老金167550元。调待工资将于3月18日前发放到位,其中正常发放4814人,补发基础养老金144255元;目前全县剩余771人(暂停发放待遇人员),此次不做基础养老金统一调整,我局将在后期工作中逐个进行核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