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省州驻县各有关单位:
为创造良好的招商引资环境,进一步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全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尖扎县招商引资项目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旦
增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召集人:李 军 山 县政府副县长
夏
武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翟 孟 歌
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
成
员:德 日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 占 业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县水利局局长
东
升 县教育局局长
葛
鸣 县财政局局长
李 秀 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董 寿 山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达 于 云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才让扎西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拉龙当知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夏吾乃旦
县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文
辉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
李
玲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万玛东智
县审计局局长
吕 存 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 延 文
县统计局局长
马 正 龙
县税务局局长
祁 元 锋
县供电公司经理
唐 学 文
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管理局,翟孟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唐学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联席会议制度的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
二、会议制度
(一)联系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招商引资项目进展情况适时召开,会议原则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的,委托副召集人主持。
(二)各成员单位除主要领导外,确定一名本单位具体工作联系人,负责本单位招商引资相关工作。
(三)会议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前收集拟定,提出初步意见后报请会议召集人审定。
(四)各成员单位按照联席会议要求,认真承办落实联席会议做出的决定事项,并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反馈承办落实情况。
(五)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记录,并将会议研究确定的工作意见、决定和事项等整理形成会议纪要,经会议总召集人审签后印发。
三、相关要求
1.凡拟报会议讨论的议题,牵头单位要深入调查研究,掌握详细情况和政策依据,广泛听取意见,开展会前协调,做好充分准备。
2.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会上讨论事项,未经同意,不得传达、扩散。对会议讨论的情况,有传达任务的单位,以会议纪要为准。
3.各成员单位要加强联系和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坚决贯彻落实会议作出的各项决定,实现招商引资工作目标任务。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