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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尖扎县招商引资项目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来源:尖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9年11月14日    

尖政办〔2019145


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省州驻县各有关单位:

为创造良好的招商引资环境,进一步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全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尖扎县招商引资项目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旦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召集人:李 军 山  县政府副县长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翟 孟 歌   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

   员:德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 占 业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县水利局局长

      县教育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李 秀 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董 寿 山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达 于 云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才让扎西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拉龙当知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夏吾乃旦   县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万玛东智   县审计局局长

吕 存 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 延 文   县统计局局长

马 正 龙   县税务局局长

祁 元 锋   县供电公司经理

唐 学 文   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管理局,翟孟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唐学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联席会议制度的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

二、会议制度

(一)联系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招商引资项目进展情况适时召开,会议原则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的,委托副召集人主持。

(二)各成员单位除主要领导外,确定一名本单位具体工作联系人,负责本单位招商引资相关工作。

(三)会议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前收集拟定,提出初步意见后报请会议召集人审定。

(四)各成员单位按照联席会议要求,认真承办落实联席会议做出的决定事项,并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反馈承办落实情况。

(五)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记录,并将会议研究确定的工作意见、决定和事项等整理形成会议纪要,经会议总召集人审签后印发。

三、相关要求

1.凡拟报会议讨论的议题,牵头单位要深入调查研究,掌握详细情况和政策依据,广泛听取意见,开展会前协调,做好充分准备。

2.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会上讨论事项,未经同意,不得传达、扩散。对会议讨论的情况,有传达任务的单位,以会议纪要为准。

3.各成员单位要加强联系和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坚决贯彻落实会议作出的各项决定,实现招商引资工作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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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县委、人大、政协、纪委办公室;(档)。

尖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