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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尖扎县2019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方案的通知
来源:尖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9年12月18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及各建筑企业:

《尖扎县2019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1213  

尖扎县2019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冬春期间,气候寒冷、降水稀少、风干物燥,历来是火灾高发特别是重特大火灾多发季节。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及时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和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确保全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坚持政府主导、单位主责、综合治理、群防群治的原则,紧盯火灾高危单位和消防安全薄弱区域,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坚决遏制较大和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顺利进行,县政府成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李 力 科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尼么才让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陈 元 斌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成员为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陈元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各项协调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县政府将加强指挥调度和检查督导,统筹推进工作落实。

(二)坚持综合治理。安委会成员单位加强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和火灾防范,强化协作配合,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集中整治一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三)坚持单位主责。各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组织机构,严格管理制度,建强应急力量,强化培训演练,落实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四)坚持群防群治。乡镇政府、社区加强属地管理,将消防安全纳入基层“多网合一”综合网格管理和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整合发挥基层力量作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消防安全治理格局。

四、时间步骤

201912月开始至20203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91210日前)。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实际分别制定印发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召开会议,广泛动员部署,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1210日至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定期研判风险,分析通报问题,研究推进举措,组织社会单位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相关行业部门开展排查整治,针对突出风险召开约谈会、推进会,发出提示函、建议书,曝光重大火灾隐患,重要节点落实严管严控措施。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至3月底)。县政府将组织检查验收,认真总结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固化工作成效,健全完善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长效机制。

五、工作任务

(一)强化政府领导责任。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青海省消防安全责任规定》,落实责任制作为主线,县政府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和政务督查内容,适时开展分析研判,及时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

1.认真动员部署。1210日前,针对本地区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重点场所和突出风险进行一次专题研判,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部署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充分发挥消安委平台作用,适时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消防工作情况、研判消防安全形势、部署阶段工作任务。

2.集中培训发动。12月上旬、20202月下旬分两次组织行业部门及乡镇、社区主要负责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示火灾风险,厘清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责任,督促掌握整治标准和检查方法,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3.重点约谈推进。重点约谈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辖区政府和行业部门负责人,督促落实火灾防控责任和措施。

4.组织联合检查。在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5.召开座谈会议。针对辖区突出风险,适时组织行业部门、重点企业、连锁集团召开座谈会,通报情况、提出建议、督促整改。

6.壮大社会力量。积极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开展火灾风险评估检查、消防宣传培训等工作,建立保安、志愿队伍、中介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二)强化行业主管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贯彻《青海省消防安全责任规定》,切实履行消防监管职责,全面落实消防工作“六个一”。

1.召开一次会议。1215日前,组织行业所属单位召开一次专门会议,安排部署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2.印发一份方案。1215日前,结合行业系统特点,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推动任务落实。

3.制定一份制度。1225日前,研判行业系统消防安全薄弱环节,制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相关工作制度,加强行业及所属单位消防监管。

4.组织一次排查。各部门按照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和整治重点、要求,结合单位自查自改情况,逐类场所、逐类风险进行排查,分门别类建立排查台账。督促单位制定整改时间表,明确整改责任人,实行照单销账。

5.开展一次约谈。12月上旬,组织行业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从业人员开展集中约谈,提示火灾风险,督促其掌握各项工作要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重点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所属行业系统单位负责人,督促落实火灾防控责任和措施。

6.实施一次督导。春节前,结合排查情况开展一次内部督导,核查行业所属单位隐患整改情况,推动隐患按期整改。1月底前,相关行业部门将排查整改情况书面报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办公室。

(三)强化乡镇直接责任。乡镇要严格落实《关于加强消防网格化达标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青政办〔2016188号),健全消防安全组织,加强业务培训和督促指导,督促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和消防宣传。

1.加强消防管理。组织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网格员召开会议,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具体工作职责,加强“三合一”“多合一”“九小”场所、群租房和老旧住宅消防安全管理,重点纠治违规住人、用火用电和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问题。

2.开展检查巡查。组织力量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出租屋、老旧小区等消防安全基础薄弱区域开展安全检查,落实夜间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落实“三清三查”活动(即清理楼道、阳台及住宅周边易燃可燃物品,查火源、查电源、查气源)。

3.开展约谈培训。定期组织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网格员进行集中约谈并适时开展专题培训,通报火灾情况,指出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防控建议,督促认真做好火灾防控各项工作。

4.广泛宣传教育。针对老幼病弱等重点人群,组织工作人员上门开展宣传教育,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提示,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四)强化社会单位主体责任。社会单位要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原则,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消防管理和人员培训,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深入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

1.开展自查自改。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

2.公开整改承诺。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公开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

3.维保消防设施。组织对本单位(场所)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4.组织应急演练。按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配齐装备器材,优化人员编组,加强培训演练,落实24小时值班,做到第一时间响应出动、第一时间组织灭火。

5.开展全员培训。每月组织对本单位(场所)人员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培训,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保安、电焊工、微型消防站站长等特殊岗位人员开展专门培训,提高岗位履职能力。

6.报告消防工作。12月底前,重点单位将评估结果、自查自改、消防安全承诺情况书面报告当地消防部门。

(五)强化消防监管责任。各级消防部门要发挥主推手和主力军作用,加强对行业系统火灾防控工作的督促指导,加大对社会单位的检查力度。

1.强化分析研判。每月组织研判火灾形势和救援工作,找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向当地政府专题报告,并将各行业系统火灾情况及突出问题通报相关部门,督促相关部门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

2.严格执法检查。根据单位自查自改和公开承诺情况,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要求依法严格执法检查,凡是发现存在虚假承诺、自查自改不落实、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等问题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坚决挂牌一批、公布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

3.综合施策推进。对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及其负责人,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对风险突出、情况复杂的,采取专家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查处推动解决。

4.深化执法检查。巩固“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成效,分行业、分领域建立10类重点场所基础信息台账,梳理问题清单,对尚未整改的问题隐患跟踪督促,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形成闭环。

5.做好重大安保。元旦、春节、元宵节前,组织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地进行安全检查,紧盯烟花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器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提高火灾防范等级,分时段组织开展检查指导,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力量巡防看护,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活动举办地要落实特殊火灾防控措施,加强会场、住地、活动场所的消防执勤检查,督促单位严防死守,确保安全。

6.集中约谈培训。12月上旬、20202月下旬分两次组织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消防控制室人员、微型消防站站长等人员分级分类开展培训,提示火灾风险,督促其掌握整治标准和要求,落实火灾防控责任和措施,为做好工作奠定基础。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重点约谈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督促落实火灾防控责任和措施,倒逼隐患整改。

7.强化基础管理。督促指导公安派出所按照《消防法》的要求,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管理职责,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结合治安巡防、户籍检查、社区警务等工作,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

六、整治重点

(一)扎实推进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回头看”。单位自查自纠。各部门要督促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结合单位实际,将内部管理责任、建筑消防设施、餐饮后厨消防安全、电气消防安全、安全疏散条件、应急处置能力等作为重点,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列出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限时整改。1225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开展联合检查。1215日前,公安、住建、工信、文旅、市监、消防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对辖区人员密集场所进行联合检查,督促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和防范措施。对检查发现属于本行业系统的隐患问题,有关行业部门要严格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依法组织核查,督促及时整改,确保安全。

(二)持续深化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检查。强化科技支撑。要深化文博建筑火灾隐患整改,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改善消防安全条件,规范用火用电管理,严格危险化学品管理,推进智慧消防、远程监控、视频监控等信息化手段在文物消防安全防范领域的应用,增设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加强火灾预警监测,实现可视化监控和智能化处置。开展联合检查。要以国家文物局、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为抓手,组织对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开展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文化、文物、消防部门要指导博物馆和文物单位开展一次消防设施维护和电气线路检测,提升火灾防范能力。加强基础建设。文物部门要深入推进实施“文物平安工程”,加大文物消防设施设备投入力度,结合文物建筑修缮、博物馆改造工程,同步增设消防设施。距离消防救援队较远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要建立专职消防队,结合实际需要配足配好消防器材装备,组织队员定期开展防火培训和灭火演练。其他文物、博物馆单位要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配齐人员和消防器材装备,加强值班备勤和巡逻检查。

(三)夯实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健全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压实属地政府、监管部门、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拧紧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环节监管链条,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开展联合检查。12月底前,工信、公安、应急、住建、市监、消防等部门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再次对生产、销售和维修改装环节进行专项检查,加强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的消防安全检查,集中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设置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和智能充电控制设施。强化警示曝光。要积极组织主流媒体,及时曝光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火灾事故,广泛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大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引导群众自觉加强火灾防范。

(四)全力做好液化气安全防范工作。加强网格巡查。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燃气安全防范工作,充分发挥居(村)委会、社区管理组织、物业管理单位和公安派出所等基层网格力量的作用,加强对社区农村、居民楼院特别是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出租屋集中区域的安全检查,组织居民开展液化气安全自查,及时清除燃气用具、燃气管道周边的可燃物品,及时清理楼道内的杂物,及时消除身边的火灾隐患,降低事故风险,提升燃气使用的安全系数。开展联合检查。20201月底前,住建、商务、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开展餐饮场所、施工工地、液化气经营场所等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五)组织开展小微企业、家庭作坊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全面排查摸底。各部门要对辖区小微企业、家庭作坊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摸清底数,建立台账;要开展小微企业、家庭作坊消防安全风险专项评估,找准火灾危险源,研究制定针对性整治对策。开展联合检查。20201月上旬前,工信、公安、住建、应急、市监、消防等部门要对小微企业、家庭作坊开展一次联合检查,重点整治违规搭建、违章操作、危化品存储使用不规范、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逐级明确监管责任,逐一落实安全措施。强化隐患整改。针对排查出的隐患,要逐一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落实专人负责,确保隐患问题及时清除。加大执法力度。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充分运用挂牌督办、集中约谈、媒体曝光、技术帮扶、行业函告和失信惩戒6项工作机制,依法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倒逼单位隐患整改和责任落实。

(六)总结收官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攻坚三年行动。各相关部门要始终将电气火灾隐患作为排查整治的重点,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全力攻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确保三年行动圆满收官。部门齐抓共管。要认真按照职责分工,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协同治理突出问题。针对前期发现的问题要重新逐一梳理整改,并总结前期好的做法,固化为长效机制。盯紧重点时段。重要节日前,要组织开展联合检查,集中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假冒伪劣及不合格电器产品和电工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对因电气原因引发的火灾事故严肃问责。广泛宣传提示。要广泛普及电气火灾防范知识,提高群众安全用电意识,有效降低电气火灾风险和事故。要结合年底工作,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内容。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部门、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全力抓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主动将火灾防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逐级成立组织机构,加强指挥调度,细化分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实施项目化管理、挂表式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统筹推进,强化联动。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健全完善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监管合力。要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安全执法上下协作、联动响应,织密集层安全监管网络。消防部门要加强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统筹调度,切实推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各项工作落实。

(三)加强宣传,提升素质。围绕“防范火灾风险、建设美好家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应急、教育、人社、财政等部门要结合高危行业领域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将消防安全纳入进城务工人员职业技能提升内容,加强对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的消防培训和演练。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要策划组织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及逃生自救知识。

(四)严格督导,严肃追责。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将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各乡镇、部门要建立领导分片包干制度,完善工作责任制,将工作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岗位和人员,明确责任措施,加强工作指导。要强化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和单位,要及时进行通报批评,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乡镇及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方案请于1215日前报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办公室;12月起,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小结;全国两会结束3日内报送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