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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县开展“收好官、开好局”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尖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9年12月18日    

尖政办〔2019162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州驻县各企事业单位

关于在全县开展“收好官、开好局”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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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开展“收好官、开好局”

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第四季度是全力冲刺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确保明年工作起好步开好局的关键阶段。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省开展“收好官、开好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9110)精神,持续巩固全县一、二、三季度“百日攻坚”“会战黄金季”“夏秋季攻势”工作成果,全力完成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为明年工作开好局打牢基础,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四季度在全县开展“收好官、开好局”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省委十三届五次、六次全会和州委十二届七次、八次全会以及州政府全体会议安排部署,围绕省委“五四战略”和“一优两高”战略,奋力推进“三区建设”,对照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全面梳理前三季度各项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凝神聚力、提速冲刺、决战决胜,全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明年各项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全力以赴推动稳增长。

1. 全面总结前三季度全县经济运行情况,跟踪研判形势变化,梳理查找存在问题,强化第四季度工作举措,确保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平稳增长、争先进位。抓紧研究谋划明年工作,研究提出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思路、主要预期目标、重点任务安排建议。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2. 落实稳增长各项政策措施,深入企业开展精准调控和服务活动,实施入规企业培育制度,挖掘新增长点潜力。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运行情况监测,深入开展“暖企行动”,实施好“个转企、小升规”工程,推动重点企业提产扩能。做好上下游产业对接、要素协调服务等工作,确保“康杨水电”“尖扎滩光伏电站”等新增规上企业稳定运行,为全县经济平稳增长作贡献。

牵头单位: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3. 成立工作督导组,深入各乡镇协调解决企业面临的困难问题,确保全年工业增加值、工业投资、节能降耗等主要指标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牵头单位: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4. 围绕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加力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培育壮大互联网融合产业新生态。助力特色产业及中小企业融合电子商务发展,持续强化城乡高效配送体系建设。

牵头单位: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5. 加快推进生态有机畜牧业示范区建设,扎实推进化肥农药减量效行动,抓好特色农牧业品牌建设。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抓紧修编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做好市场供销、春耕化肥供应准备和冬季饲草储备,提升应对冬春季灾害能力。

牵头单位:县农牧和科技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6. 开展冬春季文化旅游活动,做好旅游要素保障,谋划推出一批有特色有吸引力的旅游项目,抓好明年旺季各项基础性工作。抓好十大促消费行动,加大青海老字号认定、绿色商场创建工作力度,加快网络团购、体验式消费等服务业发展。促进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

牵头单位: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二)持续打好“三大攻坚战”。

7. 积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金融活动。持续开展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持对非法集资、违法P2P网贷等非法金融活动的高压态势,做好涉众型金融投资受损人员稳控工作。研究制定社保基金风险应对举措。狠抓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房地产监测,全面运行统一的房屋交易服务和监测平台。加强政府性债务和社保基金管理,坚决遏制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现象。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尖扎县农业银行、尖扎县建设银行、尖扎县邮政储蓄银行、尖扎县农商银行

8. 着力推进基础设施、特色产业、特殊群体扶贫等十大扶贫工程,确保年内顺利实现10个贫困村退出、0.3万贫困人口脱贫“清零”。实施好产业扶贫、旅游扶贫、光伏扶贫和易地搬迁等重点项目。全面完成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考核评估、审计检查等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半篇”文章,聚焦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制定完善脱贫攻坚巩固提升政策举措,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完成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配套公路建设任务和农村公路建设任务“清零”。推进健康扶贫,完成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任务,做好贫困人口大病救治工作。完成脱贫攻坚饮水安全工程“清零”任务。

牵头单位:县扶贫开发局

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9. 扎实开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开展整改“回头看”。完成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聚焦打好八场标志性战役,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抓好污染土壤修复治理,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深化扬尘管控。扎实推进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加快完成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持续推进“绿盾2019”自然保护区强化监督工作。扎实推进黄河尖扎流域水污染防治等,确保断面水质达标。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三)不断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10. 积极推进自然保护地本底调查、生态价值评估、确权勘界等工作。完成“三线一单”成果数据审核,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和草原资源清查。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11. 围绕推动实施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协助做好摸底调研、沟通衔接等各项工作,配合省级相关部门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重大要求的实施方案》。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12. 持续推动三江源二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三北工程和天保二期工程建设,推动生态系统一体化修复治理。争取林业碳汇造林试点。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13. 持续推进自然保护区矿业权恢复治理和废弃矿山恢复治理工作。健全河湖管理保护联合执法机制,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推进河湖管理保护范围、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划界工作。抓好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生活污水处理工作。做好重点国家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四)全力推动投资回稳。

14. 持续跟踪落实县委县政府领导拜会省州部门及对口援建衔接确定事项,推动合作事宜见到实效。加强投资项目调度,强化动态跟踪,逐月、逐季倒排投资目标。建立健全投资目标任务监督考核及奖惩机制,实行“月通报、季督查、年考核”制度,加强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管理使用好已下达的资金。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15. 继续深入开展“项目生成年”活动, 瞄准国家战略,聚焦西部大开发、乡村振兴、兰西城市群、“一带一路”等战略部署,谋划和储备一批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重大工程项目。做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兰西城市群等重大项目的争取对接工作,做深做实可研编制、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为投资持续增长夯实基础。加快落实“以增补欠”新增项目,紧盯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加强项目协调实施,加快新增新开工一批项目。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16. 继续实施重点项目县级领导干部包抓制度。实施好补短板提速、前期攻坚、“审批破冰”三大工程,抓好尖扎神箭大桥、县医院整体搬迁、城北新区等重大项目建设。加强高等级公路、铁路、特高压输电线路、分散式风力发电等重点工程协调服务和跟进力度,继续发挥重大项目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17. 启动2020年投资计划草案及2020年重点项目编制工作。加快推进“十三五”发展规划剩余项目,完成 “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和“三个重大”研究工作,高质量谋划储备一批项目。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18. 跟踪落实2019年“青洽会”“津洽会”“成都招商推介会”等签约项目落地,形成新的投资量。加大以商招商、以企业招商工作力度,深入重点区域点对点对接产业项目。

牵头单位: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五)深入推动重点改革。

19. 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深化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等改革,做好社保降费、非税新划转项目有序接收。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执行好新增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政策。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20. 进一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域可办”“一网通办”,推动“审批破冰”工程取得实质性进展。加大对小微企业扶持力度,着力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落实全省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加快质量体系认证等重点任务。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21. 深入推进医改、生态、司法三大“国字号”改革,完成年度各项改革任务。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22. 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取消城镇落户限制。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23. 开展政策执行、转移支付资金、民生资金、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政府重大投资等审计,拟定2020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牵头单位:县审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六)强化财政金融支撑。

24. 多渠道开源弥补减收,依法做好税收征管,实现应收尽收。加强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管理,做好2020年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额度申请及后续工作。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25. 抓紧清理沉淀资金,在年底前形成新的有效支出。优化财政支出,加快已下达预算资金支出进度,推进财政存量资金“一年一清零”,优先利用年度财政结余资金和项目结转资金偿还债务。保障重点支出、兜牢“三保”底线。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26. 推进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建设,做好2020年预算编制工作,加大中央转移支付争取力度。开展2019年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考评。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7. 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力度,加大政银企对接,推进签约项目落地实施及各银行已批待放项目落地。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 尖扎县农业银行、尖扎县建设银行、尖扎县邮政储蓄银行、尖扎县农商银行

28. 制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行动方案实施细则》,加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推进金融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制定完善担保、小贷等“7类”机构的监管办法和配套制度,切实做好机构市场准入、退出管理和日常监管。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 尖扎县农业银行、尖扎县建设银行、尖扎县邮政储蓄银行、尖扎县农商银行

29. 协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支持规模。落实差异化信贷政策,加大循环经济、环境污染治理、环保技术改造和清洁能源创新项目信贷投放。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 尖扎县农业银行、尖扎县建设银行、尖扎县邮政储蓄银行、尖扎县农商银行

30. 深入实施直融“强基工程”,引导金融机构优化金融资金配置,精准对接企业、项目,对符合授信条件的暂时困难企业继续予以资金支持。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 尖扎县农业银行、尖扎县建设银行、尖扎县邮政储蓄银行、尖扎县农商银行

(七)全力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31. 落实《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实施纲要(20192035)》,积极融入“兰西城市群”、泛共和盆地城镇区,大力实施 “一线两区一中心”的城镇发展战略,加快规划体系建设,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扎实推进地下综合管廊、棚户区和旧城改造等项目。高起点、高标准推进我县城北新区建设,加快坎布拉运动休闲小镇前期工作,年底前完成规划确定及项目申报工作。统筹实施好高原美丽城镇、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32.争取年内完成昂拉乡、尖扎滩乡撤乡建镇工作。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33. 继续推进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开展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乡村规划编制,推进县“多规合一”试点。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34. 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抓实“厕所革命”“四好农村路”建设。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八)全面兑现民生承诺。

35. 加快2019年度十件民生实事工程实施进度,并及时梳理总结,确保全部完成。提出2020年民生实事工程意见建议。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政府督查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36. 继续实施好各类教育项目,落实好15年教育补助政策,严格落实“控辍保学”双线责任制,深入推进教育支援帮扶合作交流,加大异地办学力度,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7. 实施健康黄南行动,推进老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推开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完成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推进取消公立医院医用耗材加成改革。推进藏医药标准化建设,加快尖扎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等项目建设。做好包虫病、鼠疫及秋冬季传染病防治工作。加强和改进疫苗管理工作。执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以及省级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结果,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统一城乡居民和职工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病种,适当提高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病慢性病报付标准。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8. 全面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做好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完成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达87%以上、城镇新增就业37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年内实现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7700人次的年度目标。

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9. 积极争取资金支持,统筹做好城乡低保提标升级、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等工作。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落实好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项目,年底前完成各项民政项目建设任务并投入使用。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40. 全力稳控市场物价,进一步落实“菜篮子”县长负责制,遏制猪肉等重点商品价格过度上涨,完成年度价格调控目标任务。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牧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41. 聚焦城镇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农牧民危旧房改造等民生实事项目,抓紧补缺口、补欠账、补差距,全力冲刺目标任务,如期完成投资任务。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42. 做好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前期准备和2019年度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工作。

牵头单位:县统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九)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43. 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开展地方性法规、规章清理工作,全面完成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工作。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44. 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做好年度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完成符合条件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任务,开展双拥模范城()初审考评工作。

牵头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45. 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救援队伍和保障能力建设。科学开展冬季施工,聚焦重点领域,加强检查排查,抓好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持续巩固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抓好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做好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加强灾害风险监测研判,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推进自然灾害风险普查试点,做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46. 贯彻落实全省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抓好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聚焦重大活动、重要节点等,强化安保维稳、矛盾排查化解工作,持续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牵头单位:县扫黑办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7. 召开民族工作创新与发展座谈会,宗教团体换届工作会。全力打好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深化治欠保支,集中开展农民工欠薪信访问题化解工作。

牵头单位:县民宗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对照任务清单和责任分工,加强组织领导,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目标不动摇,以钉钉子精神做细做实做好各项工作,全力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为明年经济平稳增长奠定基础。

(二)落实责任分工。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加强统筹协调、明确任务分工,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抓重点,分管领导具体抓、抓具体,一级抓一级,逐一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三)强化工作落实。各乡镇、各部门主动作为,制定推进计划、细化工作举措、实化工作目标,加强对各项工作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工作不重视、推进不利、造成工作滞后或不良影响的将启动追责问责机制。

(四)加大宣传引导。各乡镇、各部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介及工作简报等途径,切实加强对“收好官,开好局”专项行动开展动态、重大活动和典型经验等宣传报道,努力营造全县上下合力推进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