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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尖扎县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尖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0年01月20日    

尖政办〔20203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专项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青政办201950)和《黄南州水土保持目标责任专项考核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黄水字2019253)要求,为切实落实水土保持职责,全面完成年度水土流失防治责任目标,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尖扎县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王 占 业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县水利局局长    

 员:     县财政局局长

董 寿 山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达 于 云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夏吾乃旦  县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任 大 元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姹 伊 玛  县水利局副局长

角加才让  县水土保持站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王占业兼任办公室主任,角加才让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重大事项,提出水土保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督促各成员单位组织实施水土保持规划,水土流失防治、治理、技术推广、监督、监测及考核自评,开展水土保持政策宣传工作。

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统筹协调工作,贯彻落实省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研究解决全县水土保持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点问题,推动全县水土保持规划,水土流失防治、治理、技术推广、监督、监测、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原则上由成员单位的继任领导担任领导小组成员,不再另行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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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 送:县委、人大、政协、纪委办公室;领导小组各成员。

尖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