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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尖扎县2020年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尖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0年06月23日    

尖政办〔202075



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尖扎县2020年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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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扎县2020年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为扎实有效推进2020年全县高原美丽乡村建设,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省委十三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分类、梯次推进高原美丽乡村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加快补齐农牧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突出短板,不断改善和提升农牧区人居环境面貌和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打造具有地域特征、民族特色、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高原美丽乡村,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环境需要。

 () 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综合考虑村庄自然环境禀赋、建设规模和发展现状等因素,按照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标准要求,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村庄建设项目、规模和投资量,不搞一刀切,避免出现村庄建设程式化、城市化等问题。

2.突出重点,补齐短板。以补齐村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短板为重点,统筹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生活垃圾分类和收集转运设施建设、污水治理和厕所改造等项目,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的有效治理,全面整治村容村貌。

3.规划引领,统筹推进。按照高原美丽建设村庄所处区位条件和不同类型,以村庄规划为引领,科学制定村庄建设实施方案和风貌改造提升方案,按照方案统筹推进项目建设,强化项目施工管理,提高项目实施针对性和有效性。

4.保护特色,提升品质。尊重村庄自然生态环境,保护村庄原有风貌、民居特色、传统文化,统筹兼顾,全面提升建设村特色品质。

(三)目标任务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要求,在马克唐镇要其村、康杨镇城上村、坎布拉镇尕布村、措周乡石乃亥村、措周乡措香村、当顺乡古什当村、多加办事处满岗村实施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其中,措周乡石乃亥村、措周乡措香村、当顺乡古什当村、多加办事处满岗村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与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整合实施。

二、组织领导

为加快推进2020年高原美丽乡村建设,确保年内完成目标任务,成立尖扎县2020年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长: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李 军 山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才让扎西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员:王 占 业  县发展与改革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董 寿 山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拉龙当知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夏吾乃旦  县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万玛东智  县审计局局长

    谢 青 梅  县扶贫局副局长

应 芳 臣  马克唐镇人民政府镇长

    马 海 胜  康杨镇人民政府镇长

马 建 明  坎布拉镇人民政府镇长

    仁增多杰  措周乡人民政府乡长

    李 毅 春  当顺乡人民政府乡长

多杰东智  多加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才让扎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资金安排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910万元,每村均补助130万元;州级财政补助资金210万元,每村均补助30万元;县级补助资金700万元,根据建设村实际,马克唐镇要其村县级补助100万元、康杨镇城上村补助100万元、坎布拉镇尕布村补助140万元、措周乡石乃亥村县级补助30万元、措周乡措香村县级补助170万元、当顺乡古什当村县级补助80万元、多加办事处满岗村县级补助80万元。

四、主要建设内容

(一)补齐突出短板。全面提升建设村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水平,加快补齐“水、电、路、网、讯”等设施建设短板。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完善路灯、停车场等配套基础设施。巩固提升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有效提高建设村自来水普及率和集中供水率。加快电网改造升级,完善村内主要干道和活动场所亮化设施。完善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逐步实现宽带网络和移动通信网络全覆盖。加强卫生、医疗、文化、教育等公共服务建设,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鼓励建设幸福互助院、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提升农村基本养老服务水平。建设完善医疗卫生、文化娱乐、便民服务等配套设施。按照“厕所革命”要求和农村公共厕所标准规范,在公共场所或人流集聚地点建设公共厕所,有序推进农牧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

(二)开展环境整治。结合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和“洁净美”专项行动,依法拆除侵街占道、私搭乱建的违法建筑;全面清理积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秸秆、白色污染和枯枝杂草等,完成村内废旧设施和老旧广告牌等设施的拆除清理工作;结合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重点对村头巷尾、房前屋后、村庄沟渠、乡村道路两侧等各类陈年积存垃圾进行集中清除,推进建设村垃圾处理全保洁、全收集、全处理,全面消除村域内存在的“脏、乱、差”现象;配齐建设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因地制宜逐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现源头分类减量,有效减少需外运处置的农村生活垃圾量和外运频次;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和“门前三包”卫生保洁制度,建立健全“户集、村收、县(乡)集中处理”的村庄环境管护长效机制。

 ()优化公共空间。按照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标准要求,广泛开展村庄公共空间改造提升工程,以种植适宜本土气候的花草林木为主,加大对闲置空地、河边、路边及村边的空间的绿化和整治,提高村庄绿化率;坚持绿化美化与配套设施建设统筹兼顾,配套设置花架亭廊、休息座椅、运动健身器材等村民休闲活动设施,进一步提高村庄生态环境质量和农牧民休闲生活品质。

()打造特色风貌。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建设理念,注重自然山水、乡土气息、乡村风貌,结合农村危旧房改造,农牧居住条件改善工程等项目,积极打造体现乡村风格和地域特色的特色民居和乡村建筑,有效传承传统建筑文化,保护乡村原有建筑风貌和村落格局,努力建设与村庄生态环境、乡村文化内涵相结合、相统一,具有本土乡村风貌特色的高原美丽乡村,重现“阡陌交通、鸡犬相闻”惬意乡村生活图景,唤醒乡村文化记忆,记住乡愁。

()加快产业发展。因势利导推进乡村产业发展,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道路,利用田园风光、山水资源和乡村文化,大力发展各具特色的农村生态旅游、乡村休闲旅游、民俗旅游和农业传统体验游。全力打造康杨镇城上村、当顺乡古什当村乡村旅游点,推进绿色农业新业态发展,将农牧区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绿色发展优势,带动农民持续增收。

五、建设方式

(一)乡镇负责由一名乡镇主管领导和包村干部长期驻村,做好建设项目的联系协调及服务,积极引导和发动群众参与项目的规划、建设、管理、监督及投工投劳;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规定,做好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和村民自筹及管理工作;做好村庄建设前、建设中、建设后整体、局部、民居、基础设施及群众投工投劳等影像资料的采集及整理归档工作,确保每个环节有据可查;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建立示范村管护长效机制,落实管护责任。

(二)结对共建。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推进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函﹝202051号)文件精神,按照“党政军企共建示范村”的建设模式,各建设乡镇加强与省州和县直结对共建单位的协调沟通,及早确定共建内容,签订高原美丽乡村结对共建协议,充分发挥结对共建单位优势,积极争取项目,多方筹措资金,确保共建内容落实到位。同时,建立“联络人”机制,蹲点指导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推动结对帮建工作取得实效。

(三)多元投入。各相关部门按照渠道不乱、捆绑使用、统筹安排、用途不变的要求,在县级财政配套投入的基础上,加大行业涉农资金、援建帮建资金的统筹使用力度,完善投融资机制,鼓励工商企业和民间资本参与投入建设,形成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多元投入格局。加强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监管,坚决防范和查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切实管好用好建设资金。

六、工作要求

(一)编制村庄建设规划方案。由县住建局负责,科学编制或修编高原美丽乡村建设规划、村庄建设实施方案及村庄风貌设计方案,贴近村庄实际,细化生产、生活、服务功能,合理确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村庄布局、景观改造、产业发展等,明确各类项目建设规模、时序、标准和要求,增强建设规划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建立自下而上、逐级备案的方案管理制度,有效提高村庄建设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指导水平。

(二)坚持分类推进标准化建设。各建设乡镇要按照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标准要求,结合村庄建设实际,合理划分村庄建设类型,按照相应建设标准,分类推进建设村项目建设,不搞项目平均分配,统一标准的“一刀切”。建设村要按照标准要求制定具体建设计划,推动建设项目取得实效。已实施过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或党政军企共建示范的村庄,可按《青海省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标准》要求,开展巩固提升工程,扎实有效推进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三)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各建设乡镇和相关部门要紧密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部署,全面梳理各类涉农支农项目,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将有关项目优先安排到美丽乡村建设村,切实加强项目、资金整合,真正实现集中力量办大事。同时,结合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乡村旅游扶贫工程、传统村落保护等项目,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整治村庄环境卫生,充实和拓展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内容,整体提升村庄建设品质。

七、实施步骤

高原美丽乡村建设的年度工作,从20203月开始,11月结束,分启动、实施、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启动阶段(20203月—4月):组织开展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村庄选点和调查摸底,协调安排结对共建单位,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县级各相关部门落实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及资金下达建设计划;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村庄建设工作,分级培训县、乡(镇)、村干部,熟悉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要求,发动群众广泛参与村庄建设。

实施阶段(20205月—10月):参与高原美丽乡村建设的结对共建单位派驻工作组,深入村户,发挥自身优势,协助村“两委”积极推进项目开工建设;各级分口部门全面掌握工作进展,做好管理和服务;7月底召开中期汇报会,督促落实项目资金到位,加快工程进度,按时间节点完成建设任务,确保工程质量;适时组织开展“高原美丽乡村建设”观摩活动。

验收阶段(202011月):组成考核验收组,制定考核验收方案,细化量化考核指标,对各村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验收,考核结果报领导小组。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组成工作组进行财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活动结束后对共建单位进行全面审计,审计结果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尖扎县2020年高原美丽乡村建设结对共建表

2.尖扎县2020年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表


 

抄 送:县委、人大、政协、纪委办公室。

尖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6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