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政办〔2020〕1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相关部门,省州驻县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全县防灾减灾工作,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尖扎县减灾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尖扎县减灾委员会
主 任: 诺布尖措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主 任: 李 力 科 县政府副县长
海 洋 县政府副县长、县扶贫开发局局长
李 少
鹏 县人武部部长
成 员: 尕旦杰布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 光 胜 县总工会副主席
洁 勇 团县委书记
王 占 业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东 升 县教育局
翟 孟 歌 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杨本才让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徐 晓 鹏 县公安局政委
何 文 波 县民政局局长
东 风 县司法局局长
葛 鸣 县财政局局长
董 寿 山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达 于 云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才让扎西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拉龙当知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周 晓 光 县水利局局长
夏吾乃旦 县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文 辉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
李 玲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尼么才让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夏 武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 延 文 县统计局局长
格日尖措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任 大 元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唐 晓 旭 县武警中队队长
陈 元 斌 县消防救援大队队长
于 海 梅 县气象局副局长
马
青 祥 州移动分公司尖扎营业部经理
张 明 州联通分公司尖扎营业部经理
贺
斌 祥 州电信公司尖扎分公司经理
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尼么才让兼任办公室主任,格日尖措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研究制定全县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规划,组织协调开展重大减灾救灾活动,指导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开展减灾救灾工作,并承担减灾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尖扎县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县发展和改革局:将防灾减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发展规划,按建设程序组织减灾救灾项目的前期审批工作;按程序动用县级粮食储备稳定市场;协助争取损毁项目灾后重建资金,助推有关项目建设。
县教育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规划的制定;做好受灾学校学生和教职工转移工作,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做好受灾小学校的灾后重建规划方案及相关修建工作;负责师生、教职工防灾减灾知识普及、教育培训和演练活动。
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规划的制定;负责组织协调有关企业做好商品储备和应急生活必需品供应。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规划的制定;组织和指导全县宗教寺院防灾减灾工作。
县公安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规划的制定;组织和指导灾区派出所维护治安交通秩序,打击灾情期间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灾区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
县民政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规划的制定;组织指导全县敬老院、儿童福利院等部门防灾减灾工作。
县司法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规划的制定;组织和指导各乡镇司法所防灾减灾工作。
县财政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规划的制定;负责防灾减灾救灾资金的安排、分配和监督检查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规划的制定;组织和指导全县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制定并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负责全县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和应急处置;负责相关地理信息数据和灾区图片资料收集整理,为减灾救灾和应急救助提供依据;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及演练工作。
县生态环境保护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规划的制定;负责对灾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进行监测和分析;组织开展灾区环境污染点的安全巡查和治理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规划的制定;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做好灾区开展灾后房屋和基础棚户区改造。
县交通运输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规划的制定;负责抢修因灾中断的道路,确保通往灾区公路畅通;负责抗灾救灾人员和物资运输;提供转移受灾群众所需的交通工具。
县水利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规划的制定;负责掌握和发布汛情、旱情,做好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河流、水库等工程设施实施防洪排涝和抗旱调度;负责防灾减灾水利基础建设及灾后水利设施的恢复工作;负责洪涝、干旱灾情综合统计,山洪灾害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及演练。
县农牧和科技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规划的制定;负责重大农作物病虫、草原病虫害、鼠害和动物疫病的预防工作,以及灾后牲畜饲草料供应;及时调拨县级粮食安全应急储备种子,指导农牧民采取抢种补种等灾后生产恢复工作和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推广和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活动,普及防灾减灾知识。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规划的制定;负责做好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重建工作和防灾减灾宣传报道工作;负责旅游景区灾情预警信息的发布,并根据需要关闭灾区的旅游场所。
县卫生健康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规定的制定;负责组织卫生技术力量,及时救助伤员;对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灾后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
县林业和草原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规划的制定;负责森林草原防灭火、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预警工作;负责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和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规划的制定;负责提供救灾物资和捐赠物资的产品质量检验技术服务;负责紧急救援所需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的质量监督。
县统计局:协助县应急局做好灾情统计工作,并做好数据汇总和分析。
县气象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规划的制定;负责气象灾害的实时监测、预警预报和评估;负责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开展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做好救灾气象保障服务工作。
团县委:参与防灾减灾救灾规划的制定;负责组织全县志愿者参加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县人武部:参与防灾减灾救灾规划的制定;负责组织全县民兵队伍参与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县武警中队:负责组织武警部队参加抢险救援工作,协助县公安局维护灾区秩序,转移受灾群众。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开展灾后抢险救援和消防知识宣传、演练工作。
县总工会:负责组织开展灾区企业困难职工的慰问,并协助做好安置工作。
县地震局:对地震灾害进行监测和预报,做好地震现场震情监视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对次生灾害进行预测,提供震情发展趋势分析情况;组织地震现场灾害调查、损失评估和科学考察工作。
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开展抢险救灾的通信应急保障和灾后通信设施抢修工作。
2020年9月22日
抄 送:县委、人大、政协、纪委办公室;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尖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