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政办〔202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近期,我县降水偏少,气候干燥,火险等级明显偏高,森林草原防火形势严峻,为切实加强全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落实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责任制,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实行副县长分片包干责任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分工安排
诺布尖措
康杨镇
王 鑫 当顺乡
靳 晓 勇
能科乡
李 军 山
昂拉乡
王 文 彦
坎布拉镇
卓 玛 吉
贾加乡
李 力 科
尖扎滩乡
海 洋 马克唐镇
尕藏东知
措周乡、多加办事处
二、工作要求
(一)指导乡(镇)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组织机构
指导和监督所属乡镇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督促调整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检查防火值班、领导带班执行情况;检查森林防火责任状是否层层签订落实(即:乡、镇、与行政村,村与组、户都要签订责任状);检查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制度执行情况;督促乡(镇)开展护林联防活动;监督乡(镇)森林防火预案实施情况;按照县森林防火总指挥部的要求,督促各乡镇组建一支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确保在高火险期间,乡(镇)义务扑火队集中待命。
(二)指导森林防火宣传教育
在防火期和重点时段督促乡(镇)组织宣传车深入辖区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在进山路口、村民房前屋后及交通要道张贴防火标语;对乡、村义务扑火队开展防火知识和扑火技能培训;协助乡、镇学校加强中小学生防火安全教育,上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课;高火险时段督导乡、镇、开展鸣锣防火宣传。
(三)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要对野外火源管理、“五类人员”监护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巡护员开展巡山护林工作;参与完善野外用火管理规定,制定违规用火处罚措施,查处野外违规用火。
(四)积极参与林火扑救
督促乡(镇)建立扑火预案;检查义务扑火队快速反应能力;一旦包干区域发生森林火灾,包乡(镇)领导必须直赴现场指挥扑救,要把扑火人员的安全放在首位,坚持以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必要时可向上级请求增援。
(五)检查责任区域内森林防火设施、搞好森林防火制度建设
指导乡(镇)做好扑火物资储备工作,确保乡(镇)配备必要的防火用具,督促乡(镇)认真做好防火文件印发、防火会议记录、值班记录、宣传教育资料建档工作,及时转发上级有关文件,切实做到防火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总结。
尖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日
尖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