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州、县两级人大代表建议和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方案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办理好今年的州、县两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县上下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州决策部署,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群众“盼、愁、急、难”的民生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分析研判,解决群众最为关心的民生问题,实现“为民办事在一线、化解民忧零距离”的目标。为确保2021年提案建议办理工作有序推进、顺利完成,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州委十二届十一次会议精神,以全面建设“山水黄南”、高质量推进“三区建设”为重点,着力加大建议提案办理力度、着力提升建议提案质量水平、着力推动建议提案工作提质增效、着力强化建议提案办理督促检查、着力促进建议提案履职规范有序,不断提高建议提案质量,努力实现州、县两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复率100%,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办理结果满意率达到100%的目标。
二、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州、县两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2021年度州、县两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诺布尖措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尕旦杰布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德 日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务
服务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 占 业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东
升 县教育局局长
翟 孟 歌 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
杨本才让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徐 晓 鹏 县公安局政委
何 文 波 县民政局局长
东
风 县司法局局长
葛
鸣 县财政局局长
董 寿 山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才让扎西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周 晓 光 县水利局局长
夏吾乃旦 县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文
辉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
李
玲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夏
武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杨 吉 加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贾 学 军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马 青 芳 县残联副理事长
甄 启 玉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唐 学 文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才 本 加 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应 芳 臣 马克唐镇人民政府镇长
绽 永 俊 康杨镇人民政府镇长
索南东智 坎布拉镇人民政府镇长
夏
尕
昂拉乡人民政府乡长
贾
垚 措周乡人民政府乡长
多 杰 加 能科乡人民政府乡长
杨 海 林 贾加乡人民政府乡长
公 保 杰 当顺乡人民政府乡长
周
巴 尖扎滩乡人民政府乡长
拉
关 多加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尕旦杰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相关工作。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任务分解阶段(2021年6月19日—6月20日)。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黄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办理省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黄政办函〔2021〕17号)、《尖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交办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通知》(尖人大常办字〔2021〕6号)和《政协尖扎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办理十届六次会议委员提案>的通知》后,组织召开办公室会议,安排专人对建议提案进行整理,对办理任务进行初步分解,并征求相关部门、乡镇意见建议,确定承办、协办单位和相关责任人。
(二)交办阶段(2021年6月21日—6月22日)。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交办会议,安排部署2021年度州、县两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相关工作,并下发《2021年度州、县两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对建议提案进行交办,并由承办单位分别作表态发言。同时,各承办、协办单位要根据《方案》要求,全面认领任务,主动与代表、政协委员见面沟通,结合工作实际,尽快制定本部门工作方案,确定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责任时限等,确保州、县两级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均按期完成。
(三)办理阶段(2021年6月22日—7月21日)。各承办、协办单位要坚持落实“五定三包”(即定领导、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限、定质量,包落实、包答复、包满意)、“三联系责任制”(即办前充分了解代表委员真实意图、办中认真倾听其意见建议、办后争取其理解支持)和“三级负责制”(即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亲自抓、业务人员具体办)等工作机制,深入调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和灵活方式,切实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充分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积极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办理工作,做到办理过程有记录,确保得到代表、委员的理解和支持。承办单位要于7月15日前,将办理结果答复代表、委员,协办单位要于7月20日前,将办理结果报至承办单位。同时,要将办理结果以书面形式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7月21日前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四)“回头看”阶段(2021年7月22日—7月25日)。各承办、协办单位要对2020年州、县两级人大代表建设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进行全面的“回头看”,从会议记录入手,认真查看建议和提案办理相关资料,是否按期给代表、委员进行了答复以及代表、委员满意度等,对所有建议提案完成情况进行大排查、大梳理。并按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制定清单,对未完成的从主客观深入分析原因,制定相关措施,确保于7月底前完成目标任务,并及时向代表、委员答复。同时,要将2020年建议和提案办理情况于7月25日前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五)总结阶段(2021年7月26日—7月28日)。各承办、协办单位要配合做好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视察及汇报工作,并对2020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及开展“回头看”情况进行总结,于7月28日前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对办理工作进行总结,于7月30日前将总结材料函报州政府督查室。
(六)整理归档阶段(2021年7月29日—7月30日)。各承办、协办单位建议提案办理结束后,要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将建议和提案原件、答复等相关资料进行归档管理,以便今后查阅。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是确保州县两会精神落到实处的重要保证,是政府接受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的重要途径,是推动政府工作,促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的重要渠道,是回应代表委员和群众关切,兑现执政承诺的具体体现。各承办、协办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健全办理工作领导机制,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人大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有关规定要求,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与党史学习教育、推进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推动办理工作取得实效,给代表、委员和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二)加强沟通协商,提高办理质量。各承办、协办单位要认真对照州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建议提案交办清单、州政协十三届七次会议建议提案交办清单以及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建议提案交办清单、县政协十届六次会议建议提案交办清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办理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时限要求和质量标准。要把沟通协商作为办理工作的必要环节,强化建议提案办理协商机制,通过电话联系、网络调研、邀请座谈、登门走访等方式,主动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切实做到办前征求意见、办中沟通协商、办后回访问效、办结对外公开。对涉及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办理的建议提案,各承办、协办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办理,并分别答复代表、委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依法稳步推进办理结果公开工作,除涉密建议提案外,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均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切实保障代表、委员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严格规范程序,完善办理机制。各承办、协办单位在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做到成熟一件、办理一件、答复一件,避免全部办结后集中答复。要规范行文格式,答复函应以承办单位名义答复,由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发,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不得以承办单位内设机构或下属单位名义答复。答复内容要从实际出发,直奔主题,力戒空话套话、避免以工作情况介绍代替针对性答复。所有答复意见均需在文件首页右上角标注办理结果分类标识(所提问题已解决或采纳的,用“A”标注;所提问题已列入计划拟逐步解决或采纳的,用“B”标注;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用“C”标注)和公开形式(标注“公开”或“不公开”,未标注的视为公开)。同时,各承办、协办单位要将办理情况总结上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四)强化跟踪督办,狠抓工作落实。根据《县政府领导领衔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制度》要求,严格落实“三见面”制度,在认真总结往年办理方式和办理实效的基础上,从更高角度、更深层次、更广范围推动建议提案办理的角度出发,继续完善机制、创新方式,力争发挥更好的示范引领作用。各承办、协办单位要按照时限要求,研究制定办理方案,及时开展办理工作。同时,领导小组要不定期对各单位办理情况进行督查,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附件:1.州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意见交办清单
2.州政协十三届七次会议委员提案交办清单
3.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意见交办清单
4.县政协十届六次会议委员提案交办清单
5.人大代表建议答复的函(格式)
6.政协委员提案答复的函(格式)
7.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附件5
〔办理结果标记〕
〔是否同意公开〕
〔
尖扎县xxx局
xxx〔2021〕xx号
━━━━━━━━━━━━━━━━━━━━━━━━━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xx号
建议答复的函
x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xxxxxxxxx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
(单位公章)
2021年x月x日
抄送: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附件6
〔办理结果标记〕
〔是否同意公开〕
〔
尖扎县xxx局
xxx〔2021〕xx号
━━━━━━━━━━━━━━━━━━━━━━━━━关于县政协十届六次会议第xx号
提案答复的函
xxx(提案者):
您提出的“关于xxxxxxxxx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
(单位公章)
2021年x月x日
抄送:县政协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附件7
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代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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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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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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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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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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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办理结果是否满意的意见:
2.有何进一步的建议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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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请人大代表填写一式三份,分别寄送承办单位、县人大办公室和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