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办发〔2021〕36号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县政府各部门,省州驻县各单位:
现将《尖扎县全域无垃圾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方案贯彻落实。
中共尖扎县委办公室
尖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8日
尖扎县全域无垃圾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青海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会议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全域无垃圾,特别是道路交通沿线环境卫生治理,清理整治存量生活垃圾,改善人居环境,维护生态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来青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上来,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以乡村振兴、农牧区人居环境卫生整治为抓手,把全域无垃圾排查整治工作作为增进民生福祉、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会议决策部署,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青海省省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立足本乡镇、本部门职责,深刻警醒反思,自觉对标对表,扎实开展全域无垃圾排查整治工作。研究建立长效机效,巩固整治成效,确保不反弹,促进城乡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彻底改善,奋力推动美丽和谐的“生态美丽尖扎、宜居幸福尖扎”建设。
二、工作原则
(一)统筹推进,全民参与。成立尖扎县全域无垃圾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充分发挥组织管理职能,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营造全民参与、合力推进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举措,综合施策。综合治理各领域、各乡镇环境卫生,把专项治理与长效管理、当前工作与长远目标有机结合起来,整合资源,强化措施,切实做到久久为功、扎实推进。
(三)突出重点,全域提升。紧盯突出问题、重点领域,聚焦薄弱环节,围绕旅游景区、河流水库、城镇社区、乡镇农村等区域,力争实现环境卫生全域提升。
(四)完善机制,强化管理。坚持将全域无垃圾行动行动与乡村振兴、农牧区人居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加强政策法规和制度建设,创新管理模式,完善保障措施,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全域无垃圾排查整治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三、重点任务及工作步骤
此次全域无垃圾排查整治以道路交通沿线为重点,同时辐射旅游景区、河流水库、城镇社区、乡镇农村等区域,力争实现全覆盖排查整治。
(一)重点任务
1.道路交通沿线排查整治
(1)全面排查整治公路隧道、桥涵、通道隐蔽部位、公路边沟、排水沟等道路交通沿线和涉路养护或施工现场、生活驻地、拌合站、预制场、取弃料场等区域以及交通沿线公共厕所、停车场、观景台等服务设施环境卫生,完善垃圾收集设施并及时清运。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2)全面排查整治城镇和城乡道路沿线摆设摊点、乱挂标语、占道经营等行为,形成规范整洁的交通秩序。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交通运输局
2.旅游景区排查整治
全面排查整治旅游景区、乡村旅游接待点、自驾游营地及周边环境卫生,重点整治垃圾乱丢弃、杂物乱堆放、污水乱排放等现象;排查整治公共文化场所、旅游厕所设施设备维护、环境卫生和管理服务等情况;加强对旅游景区游步道、娱乐设施、警示牌和护栏等设施的维修保养,营造优美的旅游环境。
牵头单位: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3.道路交通沿线村庄排查整治
(1)深入排查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全面清理农村存量垃圾,并对堆放点进行复绿;围统柴草乱堆、棚圈乱搭、污水乱泼、垃圾乱倒等现象,集中整治村容村貌,做到宅院物料有序堆放、房前屋后整齐干净。
牵头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配合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牧和科技局
(2)开展屠宰场、农业园区、合作社等区域的垃圾排查整治工作,有效处置畜禽养殖废弃物,大力推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强化病死畜尸体无害化处理。
牵头单位:县农牧和科技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生态环境局
(3)排查整治河道沟塘垃圾杂物和漂浮物,提高引排和自净能力。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压实河道保洁责任,健全完善河段保洁考评体系,做到专业化清理队伍全覆盖。加强日常执法巡查,全面禁止饮用水源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河湖采砂,维护河湖健康生命。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生态环境局、县农牧和科技局
4.其他领域的排查整治
(1)压实精细化管理责任,严格按照城区环境卫生责任范围区域划分,开展网格单元环境卫生定期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提升环境卫生保洁质量。
牵头单位: 县卫生健康局(县爱卫办)
配合单位: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及省州驻县各行政企事业单位
(2)全面推行“街长制”,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重点排查整治沿街门店店外经营、沿街屠宰、乱泼污水、乱倒垃圾、乱堆杂物等不良现象,集中排查整治城乡结合部等区域餐饮、宾馆、汽修店、集贸市场的生活垃圾,进一步规范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处置管理,推进城镇管理工作落细、落实、落地。
牵头单位: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加大对寺院经堂、僧舍、道路两旁、河道两岸、水渠两边、房前屋后、院墙角落等卫生死角的排查整治工作,合理设置垃圾收集点、中转站,制定专人负责清运垃圾,做到寺院周边无乱堆乱放、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对煨桑台以及周边地区“拉则”、经幡、“隆达”抛撒区域进行排查整治,做到寺院内外“拉则”、经幡、煨桑台、“隆达”抛撒区域整洁美观,大幅改善寺院环境面貌,为僧侣创造干净、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做到宗教活动场所环境卫生治理与其所在地的乡镇、村庄同步推进,保持宗教场所环境卫生整洁。
牵头单位: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4)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卫生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学校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对室内、校园、校园周边等区域开展大排查、大扫除、大清理、大清运活动,彻底清理各类垃圾,清除卫生死角。督促学校住宅小区住户做好院落、楼道、地下室、库房等部位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动员全校师生参与到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中。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配合单位:团县委、县生态环境局、县卫生健康局
(5)加强对社区环境卫生排查整治工作的指导监督,督促各社区及住宅小区采取全方位、多形式、多渠道、立体式的宣传模式,积极引导组织广大群众参与环境卫生排查整治工作,提高居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和健康素养。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社区)
配合单位:马克唐镇党委政府、康杨镇党委政府、坎布拉镇党委政府、昂拉乡党委政府、尖扎滩乡党委政府
(6)全面做好自然保护区、砂石料场的垃圾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整治林场场部、管护站、检查站等重点部位的环境卫生,督促砂石企业做好厂区内部的环境卫生排查整治工作。
牵头单位: 县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 各有关乡镇、县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7)深入开展水电站、加油站、扶贫生态产业园区及县域内中小微企业的垃圾排查整治工作,加大垃圾处置情况的检查监督,对企业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利用、贮存等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监管,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牵头单位: 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 县生态环境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排查整治步骤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重点任务,迅速开展行动,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深入开展全域无垃圾排查整治,坚决做到全覆盖、无盲区。排查整治总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全面排查阶段(即日至2021年7月10日)。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要落实属地责任和部门职责,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深入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存量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建立排查整治清单,明确整治时限和责任人,分析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
第二阶段为整治销号阶段(2021年7月11日至7月25日)。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部门对排查出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坚持标本兼治,实行销号管理。同时,存量生活垃圾清理后需要对场地恢复植被的,要制定工作计划,年内限期完成。
第三阶段为验收总结阶段(2021年7月26日至8月5日)。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部门要对排查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自查验收,建立健全垃圾收集处置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依据法律法规,对标对表做好全县排查整治组织验收工作。
四、保障措施
开展全域无垃圾排查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部门多领域广,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对排查整治工作负总责,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形成排查整治工作合力,确保排查整治工作见成效管长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对辖区内生活垃圾排查整治工作负总责,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并落实辖区内全域无垃圾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各牵头单位要按照重点任务和法律法规要求,立足既定工作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全域无垃圾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加强全域无垃圾,特别是道路交通沿线生活垃圾排查整治工作。同时,更藏同志负责督导县工信、交通、住建、民政部门分别做好道路交通沿线、城乡结合部、城镇沿街门店、各社区及住宅小区、产业园区等区域的垃圾排查整治工作;尕藏东知同志负责督导县文旅、民宗部门分别做好旅游景区、宗教活动场所的垃圾排查整治工作;多巴加同志负责督导县农牧、水利部门分别做好道路交通沿线村庄垃圾的排查整治工作;卓玛吉同志负责督导县卫健、教育部门分别做好县直机关各单位环境卫生责任片区、校园及周边环境卫生排查整治工作;王文彦同志负责督导县自然资源部门做好自然保护区、砂石料场的垃圾排查整治工作。各县级领导负责各自联点乡镇全域无垃圾排查整治工作的督导落实。
(二)建立长效机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信息互通,强化联合监管,着力解决监管缺失的问题。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把全域无垃圾排查整治工作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加以推动落实,指导村委会结合实际制定村规民约,完善环卫制度、门前五包制度,鼓励村民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相互监督,确保生活垃圾整治有成效、不反弹。县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县住建部门要加快补齐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短板,建立健全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因地制宜探索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的新模式,确保实现生活垃圾全收集全处理。县水利部门要切实发挥河(湖)长制的作用,及时督促做好河道水库、县域重要河流水面及周边生活垃圾的清理工作。县自然资源部门要充分发挥生态管护员的作用,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负责做好管护区域内的垃圾清理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县委宣传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新媒体,广泛深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加强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倡导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垃圾源头减量和回收利用。要强化宣传全域无垃圾排查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对整治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做法予以宣传推广,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予以曝光。县网信办要加强生活垃圾处置的舆情引导。县住建部门要积极开展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引导全民关心垃圾减量和垃设管理工作,树立“从我做起、人人有责”的观念。县文旅部门要强化生态旅游宣传引领,通过对游客发送生态旅游、文明旅游、健康旅游短信温馨提示,倡导“爱护环境、保护生态、绿色出行”的旅游新风尚,营造全县“生态旅游、文明旅游”氛围,扩大宣传引导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严格督查考核。县督察督政组要持续深入开展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导,建立定期督促检查和情况通报制度,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查与暗访等方式,对全域无垃圾排查整治工作全程跟踪问效,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以有效的监督推动各部门、各乡镇垃圾整治工作责任落实。
尖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