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省州驻县各有关单位:
《尖扎县成品油市场综合监督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2月14日
尖扎县成品油市场综合监管改革试点
实施方案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成品油市场综合监管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21〕72号),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全县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成品油行为,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断完善全县成品油市场监管体系,促进成品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统筹推进我县成品油市场综合监管改革,优化审批服务、强化综合监管、提升服务水平,建立健全综合监管机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促进全县成品油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现成立尖扎县成品油市场综合监管改革协调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桑
恒 敏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尕旦杰布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 建 国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翟 孟 歌
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
夏
武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德 日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局长
吴 海 英
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卓玛尖措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 文 莉 县司法局副局长
才让扎西
县财政局副局长
郭 晓 虎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 志 方
县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局长
唐
旺 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麻 正 全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尕
禄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格日尖措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才让卓玛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鲁 建 军
县税务局局长
于 海 梅 县气象局局长
万么才让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
陈 元 斌 县消防救援大队队长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周胜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翟孟歌、夏武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协调小组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统筹协调全县成品油市场综合监管改革工作,推动部门沟通协调,定期召开会议,会商解决改革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县成品油市场综合监管改革协调小组日常工作,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推进落实,督促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完成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重点
(一)优化审批服务。围绕成品油零售经营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环节,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精减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规范许可管理,完善退出机制。提升审批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强化综合监管。全面夯实成品油市场综合监管基础,健全完善综合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实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综合会诊”。
(三)提升服务水平。合理规划布局,科学控制总量,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持续推进成品油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三、职责分工
1.建立联合审批机制。由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牵头,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税务局、县气象局、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共同参与的联合审批机制,统一办事流程、申请材料,公开办事指南,实施联合审批。
2.实行综合许可制度。按照成品油市场主体零售经营审批权限,实现“四个一”,由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和县气象局核发的“两证一表一书”整合为“成品油零售经营综合许可证”。(“四个一”即:“一门受理”,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雷电防护装置验收意见书,由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统一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综合许可证”;“一网通办”,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配合建成“黄南州成品油零售经营综合许可证审批系统”,推行全程网办;“一表申请”,将各部门所需申请材料优化为一张表格,实现一表申请,一次填报;“一标核准”,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将审批全流程分为审前服务、申请受理、材料审核、现场勘验等环节,分别明确办理标准,实现统一受理、联合审批、统一发证。)“成品油零售经营综合许可证”办理时限原则上不超过15个工作日。(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2022年上半年完成)
3.规范许可证管理。按照“谁审批、谁管理”的原则,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要加强许可证规范管理。对已获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市场主体,由原核发机关依据“两证一书一表”换发“成品油零售经营综合许可证”,证书有效期与原证保持一致;对新申请开展成品油零售经营的市场主体,按照联合审批程序,审查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综合许可证”;对综合许可证有效期满需继续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活动的,核发机关依申请开展审查,审查合格的予以延续。由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及时归集数据,实现综合许可证电子化管理。(由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牵头,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县气象局配合,2022年上半年完成)
4.完善企业退出机制。对自动终止成品油经营活动申请主动退出的,对证书有效期满未延续的,无故不参加年度审查或审查不合格且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以及其它不符合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条件的,由发证机关依法依规吊销或注销其“成品油零售经营综合许可证”。(由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长期坚持)
5.归集监管基础数据。指导成品油零售经营市场主体完善油品来源、检验报告、检查记录等凭证材料,健全档案资料,并及时归集整理,实时交换至州级监管系统;各相关部门按照“互联网+监管”平台的数据需求目录和规范要求,将基础数据信息同步交换至监管系统,实现省、州、县三级监管基础数据的及时归集,统一管理,为科学实施综合监管联合执法奠定基础。(由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长期坚持)
6.建立综合监管机制。建立成品油市场综合监管机制,按照《青海省成品油市场综合监管事项清单》实施综合监管,对辖区内成品油零售经营市场主体进行常态化日常综合检查巡查,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由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长期坚持)
7.推行“互联网+监管”。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建立成品油市场综合监管专区,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开展风险监测预警、预警信息分级分类反馈、问题线索手机推送等工作,为快速核查处置提供技术和数据支撑。运用智慧监管功能推动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信息资源共享和监管互动,不断提升决策分析和风险防控能力,实现对成品油零售经营市场主体的精准监管。(由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2022年底前完成)
8.加强信用监管。大力推行信用承诺制度,将信用承诺履行情况纳入信用记录。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依法依规建立权威、统一、可查询的成品油零售经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据企业信用情况,在监管方式、抽查比例和频次等方面采取差异化措施。规范认定并设立成品油零售经营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建立企业信用与自然人信用挂钩机制,强化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对失信主体在行业准入、项目审批、获得信贷、发票领用、高消费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长期坚持)
9.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不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规范成品油零售经营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设,为抽查提供基础支撑。根据抽查工作需要,由主责部门统筹制定抽查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和参与部门,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合理实施抽查。将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被抽查概率与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风险程度挂钩,对有不良信用记录、风险高的要加大抽查力度,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可适当减少抽查。抽查结果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及相关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由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长期坚持)
10.拓宽投诉举报渠道。拓宽成品油违法线索来源渠道,在“互联网+监管”平台成品油市场综合监管专区开通24小时投诉举报通道,与12315、12345热线并行,接收投诉举报信息线索。提升快速反应能力,对问题线索接诉情况及时反馈相关监管部门。(由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长期坚持)
11.实行多部门联合执法。建立由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的联合执法机制。对日常巡查、专项整治、随机抽查、投诉举报和“互联网+监管”平台数据分析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具体分析研判,合理确定联合执法层级、参与部门,全力开展联合执法。重点对购销劣质油品,偷税漏税,非法改装车辆进行流动加油、擅自改动加油机或利用其他手段克扣油量等违法行为,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推动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保障成品油市场良性循环、公平竞争。(由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长期坚持)
12.合理规划布局。以省、州级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加强与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等专项规划衔接,结合本地区收入、人口增长、机动车保有量、城镇化发展水平等变化趋势,兼顾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新能源汽车发展情况,按照“优化存量、按需增量”的原则,编制成品油零售体系发展规划,逐步建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满足消费者需要、布局合理、竞争有序、功能完善的成品油零售体系。(由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长期坚持)
13.打造服务品牌。县政府要鼓励引导辖区内有条件的成品油零售经营市场主体,以消费主需求为导向,推进标准化市场主体建设,满足客户多元化要求。引导社会“小散”成品油零售经营市场主体,通过特许加盟、托管经营、租贷经营等方式,与主渠道企业合作,实现统一油品配送、统一管理标准、统一服务质量、统一营销策略,提升品牌化、规范化水平。(由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长期坚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做好成品油市场综合监管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建立成品油市场综合监管改革协调小组,明确部门职责,狠抓责任落实。要建立考核机制,把成品油市场综合监管改革工作任务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促进部门各司其职、协调联动,统筹推进成品油市场综合监管改革。
(二)加强密切协同。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部门协作,做到协调统一、上下顺畅、左右联动、密切配合。各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责任担当,整合各类资源,发掘内外潜力,会同配合部门共同研究制定相应工作措施,抓好改革任务落实;配合部门要切实履行部门职责,积极协作配合,确保改革任务全面落实。
(三)加强督导落实。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开展督促检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职责不落实的进行约谈或通报批评,全力推动改革任务落实落地落细。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和渠道,加大对成品油市场综合监管改革工作和成品油非法经营危害等宣传力度,强化具体改革举措解读解答,积极回应企业群众的关心关注,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提高人民群众的关注度与参与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监督成品油市场综合监管改革工作的社会舆论氛围。
附件:1.尖扎县成品油市场综合监管改革重点任务清单
2.青海省成品油市场综合监管事项清单
3.《成品油零售经营综合许可证》申请资料
4.《成品油零售经营综合许可证》(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