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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尖扎县打造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尖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2年08月09日    

尖政办〔2022〕7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尖扎县打造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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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扎县打造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的《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要求,扎实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及黑臭水体综合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黄河流域尖扎段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全力将尖扎打造成为全省黄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为我县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打牢基础。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时的重要指示批示及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会议精神,按照“因地制宜、尊重习惯,应治尽治、利用为先,就地就近、生态循环,梯次推进、建管并重,发动农户、效果长远”的基本思路,全力推进黄河流域尖扎段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处理、循环利用为导向,立足我县农村农业实际,突出重点区域,选择适宜模式,强化管护机制,衔接村庄规划,统筹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二、基本原则

一是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坚持短期目标和长远打算相结合,加强规划引导,合理确定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目标任务和建设时序,优先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突出环境问题,采用适合本地实际的工作路径和方法。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先点后面,通过试点示范不断探索、积累经验,带动整体提升。

二是因地制宜,分类治理。坚持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村庄布局、人口规模、环境状况、自然条件、经济水平等因素,科学确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实行黑水、灰水分类治理和综合整治。条件允许或环境敏感区、污染严重区等对污水排放有严格要求的区域,可以采用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方法确保达标排放,其他区域要充分借助地理自然条件、环境消纳能力,选择简单实用、成本适中、技术成熟、群众乐于接受的模式,紧密结合农村改厕工作进行有效治理。

三是生态优先,循环利用。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尊重乡村自然生态环境,结合农田灌溉回用、生态保护修复、环境景观建设等,推进水资源循环利用,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生态农业发展、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有机衔接。

四是完善机制,长效运行。坚持建设与运维并重,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运营机制,确保设施建设一个、运行一个、见效一个,最大程度发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功能,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与达标率提升,使农村生态环境有明显改善。

三、工作目标

打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主要方向是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及有序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将采取统筹规划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序推进治理设施建设、强化治理设施监管、健全运行管护机制4大措施 。有序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方面,主要包括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示范,强化监管以及统筹美丽乡村、厕所革命、农村水系整治等具体措施。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2023年,境内黄河干流沿线一部分基础较好、具备条件的村庄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沿黄三镇基本实现全覆盖。到2024年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经验,实现运行维护机制基本建立,治理基本见效。到2025年完成黄河支流重点村庄污水整治,全县(含镇域)建成区基本无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小区和城乡接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到2026年,脑山地区和沿黄村庄达到污水处置条件的村庄污水乱排乱放得到有效管控,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不低于90%,实现污水治理设计合理、建设规范、运行稳定、管理有序的目标,城镇生活污水。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目标: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到2023年,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排查,经过治理的河塘沟渠无污水直排,底部无明显黑臭淤泥,岸边无垃圾,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模式。

四、工作措施

一是全面摸清污水排放与治理现状。2022年各乡镇以水源保护区、黑臭水体集中区、城乡接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六类为优先区域,以乡镇行政区为基本单元,扎实开展农村生活用水、排水方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数量、规模和运行情况进行调查评估,由住建局和生态环境局统一分析村庄周边环境特别是水环境生态容量,建立污水排放与治理信息台账。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9月底

二是科学编制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对照生态环境部《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9756号),牵头部门会同有关单位组织编制尖扎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并发布实施,规划应衔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城镇排水系统、乡村旅游、农村改厕和黑臭水体治理等工作。规划应包括目标任务、村庄污水治理时间表、治理方式、污水处理设施的布局、规模、资金投入、运行维护机制等内容。按照“十四五”新目标和新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年度目标任务,明确治理区域、治理模式、资金来源等。县财政局要保障专项规划编制费用资金。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33月底

三是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大项目储备。以县级行政区为单元,实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各乡镇在全面调查分析村庄演变趋势、人口分布、地形地貌、治理现状、治理需求的基础上,按照规划内容,住建、水利、环保、农牧等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自身职责,按照“一县一规划、一镇一方案、一村一设计”的要求,在污水管网建设、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河流沿岸生态整治等方面形成项目清单。同时注重与乡村振兴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等互相衔接、协同推进。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规范项目管理,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储备,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为重点,协同治理农村黑臭水体,筛选一批生活污水治理需求迫切、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的村庄,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积极申报入库,实现项目资金入库动态管理。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乡村振兴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512月底

四是合理设计污水治理方式。结合规划编制和项目争取,在前期工作中明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艺,因地制宜选取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模式。城镇周边的村庄,有条件的就近纳入城镇污水管网集中处理。人口集聚度高、无法纳入城镇管网的村庄,可建设集中处理设施。居住分散、污水产生量较少的村庄,可采取单户或联户建设分散式处理设施。条件许可的,鼓励预处理后进行还田还林还草等资源化利用。鼓励居住分散、地处偏远、干旱缺水等地区,探索采用人工湿地、土壤渗滤等生态化处理技术。另一方面要强化污水治理与改厕工作有机衔接,已完成水冲式厕所改造地区,加快推进污水治理,未完成改厕的,预留空间。尽量使用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的污水处理技术,减少建设和后期运维压力。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乡村振兴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512月底

五是统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统筹考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厕所革命,按照“宜水则水、宜旱则旱”和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加快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使用旱厕和无水式厕所的地区,定期清理粪污,及时利用,避免粪污下渗和直排。使用水冲式厕所的地区,改厕与污水治理要一体化建设。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乡村振兴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512月底

六是促进生产污水资源化利用。有条件的乡镇,探索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与污水治理相结合,统一规划、一体设计。鼓励通过栽植水生植物和建设植物隔离带,对农田沟渠、塘堰等灌排系统进行生态化改造。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农牧和科技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512月底

七是健全污水处理基础设施。结合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专项行动的开展,实施尖扎县城污水处理厂三期改扩建工程,配套建设污水管网。在符合科学处理条件下,积极争取昂拉乡污水处理厂和城北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确保重点城镇和周边村庄实现污水管网和治理设施全覆盖。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结合职责,争取农村环境整治、水污染治理等专项资金,大力实施农村污水管网建设项目。财政部门要保证基础环保设施后期运维经费,确保发挥生态效益。自然资源部门要紧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用地。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512月底

八是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污水处理设施和收集系统建设要严把材料质量关,项目移交应确保污水处理水质水量、工艺、规模与设计相符,设备材料完整。承担运行维护的单位对治理设施进行日常养护、巡查,定期记录进制水量开展水质监测。污水处理设施由住建或平台公司运维,生态化处理设施由乡镇负责。发现运行故障及时处理,保障设施正常运行,出水达标。住建、环保等行业部门要持续加大在建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力度,确保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科学处置、达标排放。对于雨污分流不彻底,管网建设不健全等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

完成时限:202512月底

九是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组织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识别,以乡镇行政区为基本单元,采取收集资料、现场勘验、分析讨论等方式,确定排查范围,全面查清农村黑臭水体情况。根据排查结果,确定黑臭水体名称、地理位置等基本信息,识别主要污染问题、治理范围,建立黑臭水体清单。同时,重点对农村黑臭水体现状及治理成效调查评估,对已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状况进行调查诊断,积极打造农村黑臭水体与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示范样板。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312月底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生态环境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乡村振兴局等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定期会商、督导评估,强化“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协同推进,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将打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落实职责分工、时限要求和责任人员,并按季度报送目标任务进展情况,按年度总结推进情况。为确保全面打造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特成立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长:王 文 彦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才 本 加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高 海 平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员:王 占 业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董 寿 山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唐 学 文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周 晓 光  县水利局局长

杨本才让  县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扎西尼玛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杨 吉 加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应 芳 臣  马克唐镇人民政府镇长

绽 永 俊  康杨镇人民政府镇长

索南东智  坎布拉镇人民政府镇长

    昂拉乡人民政府乡长

    措周乡人民政府乡长

公 保 杰  当顺乡人民政府乡长

多 杰 加  能科乡人民政府乡长

杨 海 林  贾加乡人民政府乡长

    尖扎滩乡人民政府乡长

    多加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生态环境局,王文彦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才本加、高海平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创建及日常调度等工作。

(二)强化政策保障。县财政局要落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后期运维资金,保障重点任务实施,加强资金绩效管理,支持解决农村环境突出问题,推动农村人居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住建及各乡镇政府要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机制,推动农村厕所、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等一体化运行管护。自然资源部门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用地,按照公用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列入建设用地计划,依法落实用地审批。各乡镇要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提高村民生态文明意识,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三)强化监测监控。加强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在人口集中区、主要养殖区和种植区等,加密布设水体质量监测点位,基本实现监测点位区县级全覆盖。持续推进日处理2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结合环境监测工作,调查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情况、污染物去除效果,并对设施正常运行情况进行通报。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环境执法监测。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网建设。选择典型小流域,试点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长期监测。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排放和黑臭水体整治情况等进行实时监控。

(四)强化监督考核。以本实施方案为依据,县考核办要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年底考核范围,作为目标责任考核重要参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评估机制,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抽查。将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情况纳入强化监督。县纪委监委对污染问题严重、治理工作推进不力的部门和乡镇进行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