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按公文种类分类 > 政府文件
【尖政办〔2023〕17号】尖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尖扎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
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尖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3年04月24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尖扎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尖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46日  

 

 

 

尖扎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为有效防范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危害,及时控制和处置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治、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方针,建立联防联控和快速反应处置机制,全面提升对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应急防控能力,防止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生态安全造成巨大危害。

二、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重点监控、防控结合的原则;坚持快速反应、紧急处置、迅速控灾的原则;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联动、各司其职的原则;坚持属地管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的原则。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林业局《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置办法》《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青海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青海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青海省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和《黄南州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定及要求,制定本预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尖扎县行政区域内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预防、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等。

五、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成立尖扎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由县政府分管林草的副县长担任总指挥,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水利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县气象局、县邮政公司、国网黄化供电公司、中国电信尖扎分公司、中国移动尖扎分公司、中国联通尖扎分公司等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专家咨询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专家咨询组以林业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从事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领域的科研专家和行业长期从事生产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根据灾害应急防控需要,可随时补充发生灾害种类科研领域科技人员聘请为专家。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相应组织防治指挥机构,负责所辖行政区域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防治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负责本级预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指挥部职责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全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控制决策工作;负责应急状态启动和解除,研究、协调、解决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处理过程中的问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共同做好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控工作。

(二)办公室职责

贯彻执行防控指挥部决策部署开展日常工作,负责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在县防控指挥部决定启动本预案后,负责制定处置工作方案,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督导受灾乡镇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三)专家组职责

负责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种类的鉴定、调查、评估和分析,提供技术咨询,提出应对建议和意见,开展相关科学研究。

(四)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负责组织实施本预案,及时上报重大和突发性病虫害调查、发生、监测趋势等结果,做好全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检查、预警和预防工作;落实林业有害生物灾区抗灾救灾措施,指导组织开展应急统防统治及灾后林业生产恢复。

县发展和改革局:积极做好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基础设施建设及相关项目的申报争取和监管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协调、落实县级财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应急处置经费,确保灾情及时得到控制。

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处置工作;统筹应急防控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做好应急演练和宣传引导工作。

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灾后防治生物灾害中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做好灾区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县公安局:协助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部门做好疫区封锁,带疫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除害处理和销毁,负责灾区治安管理等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保障应急防控灾区道路畅通,为应急队伍和救灾物资及时、快捷运往受灾地区提供便利条件。

县农牧和科技局:负责监测和防止林业有害生物分布区疫情向农田牧业区蔓延。配合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部门开展林农牧交错带的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联防联治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中组织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疫病预防和医疗救治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县公安部门禁止带疫林业植物及林产品的非法交易,配合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部门加强对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监督管理,防止灾害疫情通过市场传播。

县水利局:积极配合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部门开展水利工程实施项目中林木有害生物监测和有害生物发生灾害的联防联治。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负责组织指导县广播电视台、新闻媒体开展应急灾害防控宣传工作,及时准确报导经县指挥部审定的灾情和应急处置工作动态。

县邮政公司:负责协助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部门对出入县境可能携带疫情的邮件材料,严格查验植物检疫证书;协助林业检疫人员对邮寄货物进行检疫工作,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县气象局:负责为灾害应急防控科学决策,定期或不定期提供相关气象观测数据和预报信息服务。

县供电公司:负责组织受灾地区电力的应急调度,保障灾区电力供应,向应急防控现场提供电力供应和临时供电。中国电信、联通、移动尖扎分公司:负责做好公共通信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确保灾害应急防控工作中的通信畅通。

(五)现场处置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后,成立现场应急防控指挥部,指挥、协调、实施灾害发生地现场防控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各种保障和援助的提供,向上级指挥部及时反映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现场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灾害除治组、物资保障组、应急通信组、治安警戒组、医疗救护组、新闻报道组。各工作组按照现场指挥部要求开展相应工作。

综合协调组:全面掌握并及时报告灾情信息和除治情况;协调各部门落实防治力量、物资调配、通信联络、灾情监测等(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和办公室组成)。

灾害除治组:组织、调配防治专业队伍等各种防治力量,开展人工防治、物理机械防治、生物防治等绿色防治措施为主,化学地面防治或飞机防治等措施为辅的综合防治措施(由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县应急局、县农牧局、县水利局、县邮政公司、县市场监管局、县生态环境局组成)。

物资保障组: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落实灾害处置所需的食品、饮水、帐篷、药剂、药械、油料、车辆等物资供应(由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应急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供电公司组成)。

应急通讯组:保障应急防治通讯畅通(由中国电信尖扎分公司、中国联通尖扎分公司、中国移动尖扎分公司组成)。

治安警戒组:根据应急防治需要,负责相应的治安警戒工作(县公安局)。

医疗救护组: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灾害处置所需的医疗救护工作(县卫生健康局)。

新闻报道组:按照国家对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宣传报道的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新闻发言人,适时发布有关信息,组织开展新闻宣传工作(由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县气象局、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中国电信尖扎分公司、中国联通尖扎分公司、中国移动尖扎分公司组成)。

六、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体系

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要加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检疫御灾体系和防治减灾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辖区林业有害生物国家级中心测报点、一般测报点和乡(镇)林业站、林场的作用,加强应急指挥信息系统、监测预警专业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监测预警能力。

(二)监测预防

充分发挥林业有害生物国家级中心测报点、一般测报点和乡(镇)林业站、林场的灾害监测和预报职能作用,明确乡镇、林场护林员的监测职责,发挥监测站点和人员作用,履责按规定在辖区开展林业有害生物调查监测,及时分析预测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发展趋势。广泛动员全社会开展病虫情报告制度,做到监测无死角,实现最及时的发现、最快的报告、最早的防治,防止有害生物暴发成灾。

(三)监测机构

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机构、乡镇林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站点为有害生物灾害监测的实施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对辖区内有害生物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调查和监测,发现病死树和其他异常现象,及时调查、取样,专人管护发生现场,实时监控。对于所发现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种类,由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组织专家进行鉴定,无法确认和鉴定的,送上级主管部门鉴定。

(四)监测区域

根据尖扎县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及林分所处的自然环境和区域,将具有特殊生态价值的区域列为重点防控区;将人流、物流频繁,林业有害生物容易传播及具有较高经济价值的区域列为重点监控区,实行分类施策。

重点防控区:冬果林场、洛哇林场,坎布拉林场、南山林场、申宝林场的天然林和人工林。

重点监控区:坎布拉国家地质公园的森林资源。

一般监控区:三北防护林、农田林网、退耕还林地、重点生态公益林、公园、绿地、苗圃;苗木、花卉、木材交易市场;种子基地、母树林;木材加工、销售场所;厂矿企业、农电建设改造工地木制品包装材料及周围地区林木;县边境重点区(国道经过、与两县相临),其它人为活动频繁地区。

(五)预警级别及发布

1.预警级别。重大林业生物灾害预警级别分为特别严重(I级)、严重(Ⅱ级)、较重(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预警,并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相应的预警级别。

2.预警级别发布。IV级预警(蓝色):由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县指挥部,启动县级应急预案。Ⅲ级预警(黄色):由州指挥部办公室报请州指挥部启动州级应急预案。Ⅱ级预警(橙色):由省指挥部启动省级应急预案;I级预警(红色):由国家指挥部启动国家级应急预案。

七、应急响应

(一)灾害事件的分级

根据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性,将灾情划分为四个等级。

IV级(县级):本土某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4万亩以上,中度以上发生面积占总发生面积的50%以上;林业鼠害发生面积60万亩以上,中度以上发生面积占总发生面积的50%以上;已入侵的外来林业有害生物造成林木死亡率1%以上、5%以下。

Ⅲ级(州级):本土某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8万亩以上,中度以上发生面积占总发生面积的50%以上;林业鼠害发生面积70万亩以上,中度以上发生面积占总发生面积的50%以上;已入侵的外来林业有害生物造成林木死亡率5%以上、10%以下。

Ⅱ级(省级):首次发生其它省级检疫性有害生物,且受害面积大于750亩。

I级(国家级):国外新传入我县的林业有害生物直接造成林木死亡的;对人类健康构成严重威胁,可引起人类疾病的外来林业有害生物;首次发生国家级检疫性有害生物,且受害面积大于1亩的。

(二)应急响应

1.Ⅳ级灾害:Ⅳ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后,由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办公室立即派人员赶赴现场,调查灾情发生面积和受灾程度等,并立即上报州、省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办公室,州应急防控办公室及时组织专家对灾情进行确认。灾情确认后,县人民政府报经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防控指挥部同意,立即启动县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2.Ⅲ级灾害:Ⅲ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后,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办公室应迅速派人员赴现场,了解疫情发生时间、地点、灾害情况,确定疫情严重程度,分析疫情发展趋势,并立即上报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确认,经省林业和草原局核准后,以及州林业有害生物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后,启动州级应急预案,并请求省林草局派专家进行指导。

3.Ⅱ级灾害:Ⅱ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后,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立即向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报告。做好灾害的先行处置工作,对发生区及其周边地区进行调查、取样、技术分析和检验,实施跟踪监测。并请求州、省林草局派专家进行疫情确认和应急指导,经省州林业和草原局疫情确认后,按要求响应州、省级应急预案,配合好省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工作。

4. I级灾害:I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后,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配合州、省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做好应急工作。

八、信息共享和处理

(一)报告制度

单位及个人发现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或疑似情况时,应立即向所在地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报告。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核实后在2个工作日内报告县人民政府及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并逐级报送州林草局。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和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点是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责任报告单位,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专业技术人员是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事件责任报告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向县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报告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情况及其隐患的权利,也有向上级林草主管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重大生物灾害应急处置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的权利。

(二)信息交流和科技支撑

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要进一步加强国内和部门间的交流与合作,及时掌握有关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信息,积极听取专家意见和建议,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专家,对可能入侵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进行风险分析,评定风险等级,提出预防措施与控制措施。

(三)信息通报与发布

1.发生Ⅲ级IV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后,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必须在5日内向毗邻和可能涉及的县级林草及其他有关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2.涉及对外报道时,未经省、州林草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新闻单位的有关报道应事前经省或州林草主管部门的审核。

(四)通讯

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理的整个过程中,必须保持通信联络及有关信息系统网络畅通,明确主要联络和信息系统维护人员的专用电话、备用电话。

(五)安全防护

在灾害处理过程中始终树立“安全第一和绿色防治”的思想理念,尽量采用仿生制剂等无公害农药,禁止使用剧毒、高残留农药。防治措施以营林、物理、生物防治措施为主。使用化学药剂要远离水源和居民点,并做好宣传和预防中毒事件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六)应急终止

当林业生物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或者灾害发生趋势明显减缓,指挥部负责组织专家对灾情发展变化情况和防控处置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向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和县人民政府提交评估报告,提出应急级别调整、终结应急状态的建议经州指挥部协商灾情后,由州指挥部对外宣布下一段的工作部署或应急结束。

九、后期评估与善后处理

(一)后期评估

应急预案实施结束后,县指挥部办公室及时组织专家组成员和有关人员对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分析灾害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措施,向上级指挥部和县人民政府报送应急预案启动和实施的有关情况报告。

(二)善后处置

应急预案实施结束后,县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指导发生地开展灾后重建,组织实施专家组后期评估提出的改进措施,恢复受灾森林地,清理因应急而设立的临时设施。

十、保障措施

(一)通讯保障

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部门应建立和完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指挥系统,配备必要的有线、或无线和卫星通讯器材,确保本预案启动时指挥部与有关部门及现场工作组之间的联络畅通。

(二)经费保障

处置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所需的财政经费,按《突发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由县财政部门负责安排解决。

(三)物资储备

建立县级防治物资储备库,储备库应设在交通便利,具备储运条件储运便利、安全保险的区域。

(四)技术保障

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部门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内外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防治的有关信息,对潜在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进行预先超前监测预防,制订防治技术方案,为指挥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五)人员保障

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部门要根据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形势,建立健全基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中心)站,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能应对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专业管理的技术人员队伍。

十一、奖励和责任

对在报告和处置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文件等的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报告和处置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过程中,因玩忽职守而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从事营林、育苗、木材加工、林产品经销、运输、使用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履行本预案的规定,并执行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为落实本预案所做出的规定等。

十二、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尖扎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制定、修改并负责解释。

十三、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十四、附则

林业有害生物:是指危害森林、林木和林木种子等正常生长发育并造成严重损失的病、虫、鼠、有害植物等林业有害生物。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是指对本地森林(林木、种子、木及繁殖材料)造成(或具潜在)重大危害的森林病、虫、鼠(兔)害、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灾害。

检疫:根据检疫法规,由法定的专门机构,依法对森林植物及其产品是否携带危险性有害生物所采取的检查、检验和处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