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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政办〔2023〕23号】尖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尖扎县推进被征占土地农民纳入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尖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3年05月05日    

尖政办〔202323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确保我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取得实效,进一步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促进我县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分析梳理当前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发现的基础信息不完善、补贴资金到位率低、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等问题,落实具体责任人,明确工作时限,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台账式管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推进征地社保补贴政策全面落实,确保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依法参保并享受养老保险补贴,提高被征地农民参保率,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工作步骤

(一)研究部署阶段(2023428日前)。成立县级推进征地社保工作领导小组,完成全县推进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方案的制定,召开全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推进会议。

(二)自查整改阶段(2023428日-731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按照推进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方案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并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开展全面自查整改工作。

(三)建立长效机制阶段(长期执行)。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要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从政策、经办、监督等方面入手,按照职责权限,健全规范相关管理制度和流程,确需长期持续的继续推进。

四、工作职责

(一)摸清问题底数。

1.对全县范围内由县人民政府批复的征地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制成涉及征地项目梳理情况表,并将被征地人员名单提供给项目征地涉及乡镇(2023515日前完成)。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各有关乡镇按照被征地人员名单开展核查按户计算人均剩余耕地不足0.3亩,且在征地时持有第二轮土地承包权证,年满16周岁及以上、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的在籍农民。核查过程中所属乡镇公安派出所户籍民警协助开展户籍、年龄等相关信息查询审核,县农牧和科技局协助开展土地面积及产权属性。核查无误后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后将被征地人员名单提交至县社会保险服务局。(2023531日前完成)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农牧和科技局

3.县社会保险服务局按照乡镇提供被征地人员名单,审核是否满足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的在籍农民等相关条件,审核无误后协同县财政局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2021298)《青海省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青政办2012336)规定标准,对按照政府负担比例部分的补贴情况进行测算(2023610日前完成)。

责任单位:县社会保险服务局、县财政局。

(二)开展问题集中整改。

1.制定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实施方案(2023610日—630日)。根据审核汇总后最终确认的征地农民基础信息,由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县社会保险服务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制定每个项目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项目征地的详细情况、被征地农民个人基本信息及养老保险补贴资金金额、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情况等),并按程序上报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县财政局、县社会保险服务局

2.落实补贴资金(2023731日前并持续整改)。县财政局牵头,2023715日前会同县社会保险服务局、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制定落实补贴资金的工作计划并报送至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工作领导小组。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社会保险服务局

3.充分动员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2023731日前并持续整改)。县社会保险服务局会同征地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参保才享受补贴、不参保不得享受补贴”的原则开展被征地农民动员参保工作,县财政局按规定兑现补贴资金,确保已确认名单并兑现补贴资金的被征地农民参保率在90%以上。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社会保险服务局

为加快工作进度,按时完成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工作,决定抽调县财政局王宁,县社会保险服务局张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多杰东智、杨应莲,县农牧和科技局罗斗拉太组成工作专班,抽调人员的单位要从大局出发,接此通知后,认真配合做好抽调人员的各项工作任务及交接工作,并统一到在县党政大楼五楼西侧小会议室开展相关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重要讲话精神和相关文件精神,深刻认识做好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工作的重大政治意义,认真研究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存在的症结问题,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不折不扣抓好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二)扛起工作责任,从严从实整改。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完成时限,把握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建立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工作落实情况台账表,做到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并建立问题解决长效机制,确保被征占土地农民纳入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三)建立长效机制,推进政策落实。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各乡镇、各部门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将查找工作问题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认真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政策,确保符合条件人员依法享受养老保险补贴。县审计局要加强跟踪督办,做到底数不摸清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

 

 

 

 

                                尖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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