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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政办〔2023〕47号】 尖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尖扎县以气象灾害(暴雨)预警信息为先导的应急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尖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3年08月25日    

尖政办〔202347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尖扎县以气象灾害(暴雨)预警信息为先导的应急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尖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810 

 

 

尖扎县以气象灾害(暴雨)预警信息

为先导的应急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发挥气象灾害(暴雨)预警信息(含预警和预警信号)在防灾减灾救灾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更好地形成各部门协同联动的防灾减灾合力,依据《青海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青海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省政府63号令)等法律法规,参照《青海省以气象灾害(暴雨)预警信息为先导的应急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2335号)和《黄南州以气象灾害(暴雨)预警信息为先导的应急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黄政办〔202320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服务国家、服务人民,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全面提升全社会气象防灾减灾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气象灾害(暴雨)预警信息为先导,将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转化为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公众的气象防灾减灾行动指南。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响应联动机制,建立健全极端天气防御和紧急避险转移制度,全面提升全县社会气象灾害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二、工作机制

(一)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统一发布与广泛传播机制

尖扎县气象局所属气象台负责向县政府、各乡镇、各部门及社会统一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及通信运营单位负责向社会实时传播当地气象台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各级政府要健全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和运行保障机制,通过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统一发布和社会媒体广泛传播机制,打通预警信息发布“绿色通道”,提高预警信息覆盖率、及时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在每年汛前负责收集各成员单位主要应急责任人、相关负责人的联系方式与县气象部门共享,并组织各成员单位通过自媒体在部门内、辖区内开展预警信息广泛传播。县气象局要将尖扎县党政领导及相关部门应急责任人联系方式纳入青海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12379),开展面向应急责任人的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县气象台负责制作发布预警信号。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单位利用全媒体方式向社会广泛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文体旅游广电部门要建立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24小时紧急播发制度,推广应急广播等技术在预警信息发布中应用,采用滚动字幕、加开视频窗口、插播、加挂预警标识、弹出窗口等方式,及时、准确、无偿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防御指南,引导公众远离危险区域,主动转移避险。工信部门要组织电信企业建立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属地无偿全网快速发布“绿色通道”。

(二)强化暴雨预警信息“叫应”机制

气象部门“叫应”。县气象局要密切关注上级暴雨预警信息,根据降水预报、实况适时发布暴雨红色、橙色预警信号。当达到暴雨橙色、红色预警级别时,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群等方式向县气象灾害防御重点责任单位、重点行业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县气象局局长、值班局长通过电话或面对面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开展直通式报告,同时“叫应”应急管理、水利、自然资源部门主要负责人。

政府部门“叫应”。县政府收到气象部门“叫应”后,要及时做出安排部署,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开展面向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暴雨影响区域的乡(镇)政府的“叫应”,水利、自然资源部门开展山洪、地质灾害风险影响区责任人的“叫应”。县政府收到气象部门“叫应”后,组织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第一时间电话提醒受暴雨影响区域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村(社区)防汛责任人要充分利用大喇叭、锣鼓、手摇报警器等手段,开展“敲门”行动,尤其在夜间,确保既要“叫醒”也要“回应”,组织公众及早撤离危险区域。

(三)健全以暴雨预警信息为先导的部门联动机制

气象部门应当开展渐进式气象预报预警,不断提高预报预警的准确率、提前量,根据最新预报结果对发布的暴雨预警信息进行及时调整,提高应急联动的有效性。

启动应急准备。县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收到《重要天气报告》后(提前量一般在24小时以上),根据降水落区、降水强度、降水时段,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共同研判暴雨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指导城县内涝、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做好提前防御,实时掌握天气演变和降水情况,为开展应急响应做好准备。

启动应急响应。县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收到县气象局发布暴雨红色、橙色预警信号后(提前量一般在1小时左右),开展组织研判,及时启动《尖扎县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对相关单位及受暴雨影响地区开展指挥调度,指导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并全面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各乡镇、各部门各司其职,做好领导带班和应急值班,做好对下指导和协调工作。

启动应急联动。气象局每隔1小时(视情况加密)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滚动报送降水实况及预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要第一时间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送部署情况、可能发生的险情、拟采取的应急措施,并动态报告气象灾害突发事件进展及防范应对情况,针对暴雨橙色、红色预警涉及地区,立即组织干部下沉,必要时派工作组前往现场指导工作,指导督促基层单位开展防范应对工作。

启动应急转移。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接收到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红色、橙色预警信号后与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结合前期降水共同研判确定需要人员转移后,各部门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调集各方专业力量,按照部门职责,协同有序开展应急避险和处置工作,逐级落实好县级领导包乡、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分片包保责任,落实好“转移谁、谁组织、何时转、转到哪、如何管理”五个关键环节工作;根据强降雨实况和暴雨红色、橙色预警信号影响区域,对危险区和隐患点人员迅速开展“三个紧急撤离”(危险隐患点强降雨时立即紧急撤离、隐患点发生异常险情时立即紧急撤离、对隐患点险情不能准确判断时立即紧急撤离),做到坚决果断、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加强转移人员安全管理,严防灾害风险解除前擅自返回造成伤亡。

(四)建立暴雨红色预警信息停工、停课、停运机制

相关部门依据预警信息影响区域、时段,加强综合研判,必要时果断采取“三停”措施。

停工。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根据暴雨预警信息,结合暴雨时段和影响区域,加强风险研判,督促指导本部门管辖范围企业在建工程、露天工矿、旅游景区等采取停工停产停业相关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停工工作指引,并纳入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启动停工时,属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要按职责监督指导企业及时停工,并做好滞留人员的疏散转移和安置工作,确保停工措施落实到位。

停课。教育部门根据暴雨预警信息,结合暴雨时段和影响区域,加强风险研判,紧急情况下对中小学校、幼儿园采取停课相关措施。建立健全停课工作指引,并纳入本行业本单位应急预案。启动停课时,属地政府、教育部门和有关部门要做好滞留人员的疏散转移和安置工作,确保停学措施实施到位。

停运。交通、公安等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暴雨预警信息,结合暴雨影响时段和影响区域,加强风险研判,落实公路等停运相关措施。公路运输等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完善交通停运工作指引,并纳入有关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中。启动停运时,属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按职责监督指导各类主体及时落实停运措施,并做好滞留人员的疏散转移和安置工作,确保停运措施落实到位。

三、各部门职责

(一)应急管理部门。负责联系和协调各部门,建立适合本地区的指挥调度流程,做好气象灾害应急防范调度和指挥工作,组织各部门按照职责开展灾害抢险,会同政府组织转移危险地带以及居住在危房内的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险,指导相关企业的停工工作。

(二)水利部门。负责水情监测、共享水文信息。开展洪水调度、堤防水库工程巡护查险,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进行综合会商研判,联合气象部门做好山洪灾害风险预警发布,负责对水利工程设施进行监控和管理。

(三)教育部门。负责指导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对学生进行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的宣传和教育,监督、检查学校防汛、防风、防雷电等设施情况,制定停课指引。应急状态下,组织中小学校、幼儿园做好在校学生安全防护工作,必要时采取停课措施。

(四)公安部门。负责暴雨天气对各路段影响风险研判,实行交通引导或停运管制,及时分流疏导容易积水路段,指挥引导车辆,疏导拥堵,督促主办单位取消或延期举办大型活动或群众集会,协助危险区域人员撤离或转移。

(五)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排查,共享地质灾害隐患点信息,联合气象部门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负责指导开展地质灾害防范,开展群测群防,组织进行地质灾害应急调查。

(六)住建部门。负责共享城市内涝监测信息,在城市危险路段和建筑物附近设立警示标志,并加强警戒,监督施工单位的停工,转移施工物资、设备,撤离施工人员,指导城区雨水管网、建筑设施、地下空间等排水防涝工作。

(七)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共享交通受气象灾害影响情况。负责尽快恢复受损的公路及交通设施,保障公路通行,协助征用应急运输车辆做好抢险救援人员、物资和灾民疏散的运输工作,做好高影响路段的停运工作。

(八)农牧部门。共享农牧业生产受影响情况。负责对农牧业生产及相关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组织开展农牧业气象灾害预警,指导灾后农牧业救灾和生产恢复。

(九)气象部门。负责我县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建立重大灾害天气过程预报和监测预警服务体系,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与重点单位之间实现气象监测预报预警、灾情等信息内容的互联互通。

(十)其他相关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单位职责建立健全本单位气象灾害防御制度和应急预案,开展灾前防御、组织转移、灾后救治,协同配合做好气象灾害防御相关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机制,修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属地气象灾害预警“两个叫应”、“三停”和部门联动机制,提前设定转移路线和应急避难场所,适时开展应急演练。及时报送应急信息,做好气象预警信息的接收和再传播工作,有效提升预警发布能力。

(二)落实属地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落实应急响应联动和气象灾害防御属地责任,细化本地本部门工作举措,加强预警发布设施建设,及早将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转换为政府应急工作指令和群众生活提示,确保预警“发得出”“传得到”“叫得应”,做到预警不漏一户,转移不落一人,落实“叫应”工作,切实解决预警落地“最后一公里”问题。并将“两个叫应”和应急响应联动工作机制纳入政府督查事项。

(三)提升应急能力。各乡镇、各部门要推广灾害风险网格化管理,推进基层社区(村)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实现每个社区(村)“六个一”目标,即一个预案、一支队伍、一张风险隐患图、一张紧急疏散路线图、一个应急物资储备点、每年至少一次演练,不断夯实群防群治基础。强化值班值守,汛期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不能同时离岗,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做到统一指挥协调,快速形成应急指挥体系。

(四)加强科普宣传。各有关部门充分应用网络平台,利用短视频等新手段、应急广播系统面向群众加强预报预警信息、灾害防御措施、自救互救知识的宣传,引导公众正确认识、科学防范。针对灾害天气和社会关注热点,加强舆情监测,统筹做好舆论引导。制作浅显易懂的防灾减灾明白卡,向高风险地区、高风险人群进行发放,提升社会公众自救互救水平。

(五)加强科技支撑。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大高科技应急救援装备的投入和使用。加强信息化保障支撑能力建设。要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加强对气象防灾减灾及应急救援工作的政策、资金和项目支持。

 

附件:暴雨预警信号发布标准及防御指南

 

 

附件

 

暴雨预警信号发布标准及防御指南

 

暴雨预警信号是指短时临近(0-12小时)时效内突发性、局地性暴雨灾害,是暴雨预警的有效补充。一般由县级气象部门制作发布,主要面向党委政府、涉灾行业主管部门和社会公众,用于临灾警告、应急处置和应急转移。

根据暴雨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和紧急程度,暴雨预警信号以红、橙、黄、蓝四种颜色对应,红色为最高级别。

暴雨预警信号按以下标准发布:

(一)暴雨红色预警信号:预计未来可能出现下列条件之一或实况已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并可能持续:

11小时降雨量达30毫米以上(年降水量小于100毫米的地区1小时降雨量达15毫米以上);

23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年降水量小于100毫米的地区3小时降雨量达25毫米以上)。

防御指南:

1.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及时做好暴雨及次生灾害的应急防御和抢险工作;

2.公安交管部门实施高级别交通管制;

3.停止集会,停课、停业(除特殊行业外);

4.做好城县排涝,山洪灾害危险区、低洼地段安全巡查和有关人员转移。

(二)暴雨橙色预警信号:预计未来可能出现下列条件之一或实况已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并可能持续:

11小时降雨量达25毫米以上(年降水量小于100毫米的地区1小时降雨量达10毫米以上);

23小时降雨量将达30毫米以上(年降水量小于100毫米的地区3小时降雨量达15毫米以上)。

防御指南:

1.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启动防暴雨应急工作;

2.公安交管部门根据暴雨灾害和道路情况,强化交通管控;

3.受暴雨洪涝威胁的危险地带停止集会、停课、停业;

4.做好城县排涝,山洪灾害危险区、低洼地段安全巡查工作。

(三)暴雨黄色预警信号:预计未来可能出现下列条件之一或实况已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并可能持续:

11小时降雨量达20毫米以上(年降水量小于100毫米的地区1小时降雨量达8毫米以上);

26小时降雨量达30毫米以上(年降水量小于100毫米的地区6小时降雨量达15毫米以上)。

防御指南:

1.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工作;

2.公安交管部门根据路况,在强降雨路段采取交通管制措施;

3.中小学、幼儿园采取防护措施,确保学生、幼儿安全;

4.转移低洼易浸地区物资,切断低洼地带有危险的室外电源。

(四)暴雨蓝色预警信号:预计未来可能出现下列条件之一或实况已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并可能持续:

11小时降雨量达15毫米以上(年降水量小于100毫米的地区1小时降雨量达5毫米以上);

212小时降雨量达30毫米以上(年降水量小于100毫米的地区12小时降雨量达15毫米以上)。

防御指南:

1.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准备工作;

2.处于危险地带的学校、幼儿园采取适当措施,保证学生和幼儿安全;

3.驾驶人员注意道路积水和交通堵塞,确保行车安全;

4.行人不要在高楼或广告牌下躲雨、停留,以免被坠落物砸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