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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政办〔2024〕14号】尖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尖扎县2024年和美乡村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尖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4年05月06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尖扎县2024年和美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2024年第4次(总第十七届第3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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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尖扎县2024年全县和美乡村建设

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乡村振兴和乡村建设行动的决策部署,学习运用好“千万工程”经验,扎实有效推进全省300个和美乡村(乡村建设示范村)建设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任务目标,现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标准及内容

依据《青海省和美乡村建设标准》,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原则,分“美丽宜居型、整治提升型、基本整洁型”三种类型推进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并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负面清单”要求,以补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设施建设短板为重点,组织实施好项目建设,严格项目监管,严禁建设脱离乡村实际的大公园、大广场、大标志、大舞台、大门楼、大牌坊等形象化、景观化设施和过度美化亮化项目,杜绝面子工程和形象工程,切实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原则上优先安排未实施过任何乡村建设项目的村庄,空心村和已列入搬迁计划的村庄不纳入范围。建设村庄项目必须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

(一)“美丽宜居型”村庄建设标准:农牧民住房美观、节能,优化配置村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功能完善,村庄环境优美宜居,乡村特色风貌凸显,三产融合发展程度高,优秀文化得到传承发扬,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二)“整治提升型”村庄建设标准:农牧民住房实用美观,村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齐全,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自然生态保护良好,村容村貌整洁有序,产业发展优势明显,乡村文化得到保护,村规民约健全,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三)“基本整洁型”村庄建设标准:农牧民住房基本需求得到保障,村庄公共服务功能和基础设施满足农牧民基本生产生活要求,村容村貌干净整洁,村规民约健全,持续保持和谐稳定。

二、建设任务

2024年全县共安排实施6个和美乡村建设任务,其中:“整治提升型”村庄4个(坎布拉镇德洪村、坎布拉镇完吉合村、多加办事处茨卡村、尖扎滩乡石乃亥村);“基本整洁型”村庄2个(康杨镇崖湾村、多加办事处坎加村)。

三、资金安排及管理

2024年尖扎县和美乡村总投资165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500万元,州级财政补助150万元)。

财政衔接资金1650万元。根据村庄大小,实际建设规模,整治提升型:尖扎滩乡石乃亥村安排资金360万元(省级330万元,州级30万元);多加办事处茨卡村安排资金330万(省级300万元,州级30万元);坎布拉镇德洪村安排资金330万(省级300万元,州级30万元);坎布拉镇完吉合村安排资金330万(省级300万元,州级30万元)。基本整洁型:康杨镇崖湾村安排资金120万元(省级120万元);多加办事处坎加村安排资金180万元(省级150万元,州级30万)。

四、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推动落实。强化思想认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聚焦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调度工作推进情况,严防形象工程,切实推进工作落实。科学运用好乡村建设评估结果,结合村庄建设实际,以农牧民实际需求为出发点,同步编制高质量村级方案,系统性、整体性谋划推动各项工作落实。村级实施方案经县级政府批复后,报送省州乡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加大项目统筹整合。按照乡村建设项目资金统筹整合要求,落实部门工作职责,做好衔接配合,将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道路提升工程、人饮工程、农村污水管网和农村综合改革等乡村建设项目充分整合,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先屋内、后屋外”原则,力争“建一个、成一个”, 逐步形成“各炒一盘菜、共办一桌席”的新局面。同时,要依据建设村庄发展实际和项目需求,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的原则,在县域内对同步实施的建设村庄项目资金进行适当调配优化,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乡村建设水平。并鼓励采取以工代赈方式,统筹以工代赈资金,组织动员群众充分参与村庄建设。

()加快项目开工建设。按照建设工程程序要求,严格规范建设行为,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倒排工期,加快项目开工,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提高资金支出率,力争乡村建设项目4月中旬前全面开工,9月底前形成一定的投资量,11月底前见成效。

()加强质量监督指导。严把工程质量关和工程安全管理,采取强有力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加强项目巡查检查力度,对建设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质量监管和指导,按照资金管理使用要求,加强资金跟踪监督,严格执行月报表制度和通报制度,及时准确全面掌握项目推进和资金规范使用情况,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五、实施步骤

和美乡村建设的年度工作,从20243月开始,202411月结束,分启动、实施、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启动阶段(20243月—4月):组织开展和美乡村建设村庄调查摸底,协调安排结对共建单位,制定实施方案,召开项目协调会,安排部署村庄建设工作,分级培训乡(镇)、村干部,熟悉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要求,发动群众广泛参与村庄建设。县住建局严格做好建设村前期(编制实施方案、设计、勘察、招标代理)各项工作,按照招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实行简易审批的要求,严格规范项目范围和建设程序,简化项目实施前期各项手续,规范乡村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坚决遏制乱占耕地建房。

实施阶段(20245月—202410月):20236个和美乡村均由县住建局负责实施。

验收阶段(202411月):待项目完工后,对各村和美乡村建设情况进行验收。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后,县住建局将建设形成的固定资产移交村级保管,并建立村级固定资产台账。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相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做好统筹协调,推动工作落实。县住建局要督促做好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建设有序、高效、安全顺利推进。各相关单位要加强沟通衔接,形成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的工作局面。

(二)强化资金统筹,形成多元投入。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渠道不乱、捆绑使用、统筹安排、用途不变的要求,强化统筹协调,整合各方力量,加大各类涉农支农项目整合力度,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引导、行业涉农资金、援建帮建资金的统筹使用机制。要用好用活各类惠农政策,完善投融资机制,鼓励政府购买服务以及工商企业和民间资本参与投入建设,形成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多元投入格局。县住建局要切实管好用好建设资金,加强对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杜绝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县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资金全过程监管和审计,确保项目资金安全。

(三)推进结对共建,提高帮建效果。各乡镇要加强与结对单位的沟通联系和协调衔接,积极争取结对单位的项目、资金支持和帮扶。各结对共建单位要结合和美乡村结对共建工作要求,签订结对共建协议书,积极主动开展双向对接协调,落实具体帮建任务,推动结对共建工作取得实效。积极发动全县各行各业积极支持和美乡村建设,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和美乡村建设。

(四)动员村民参与,激发内生动力。积极引导和发动村民全过程参与和美乡村建设项目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在建设村全面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探索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协商共治 的乡村治理体系,发动群众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鼓励村民参与乡村规划、风貌设计、环境整治、项目建设和设施维护等活动。引导村民理事会发挥在促进生产、维护稳定、卫生保洁、设施管护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激发村民建设和美乡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进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由政府为主向社会多方参与转变。

(五)培育乡风文明,促进和谐发展。各建设村要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把“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家庭”“文明户”创建活动作为和美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增强乡村社会的向心力和发展活力,提升村民文明素质,培养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卫生习惯。同时,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党支部的坚强堡垒作用,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结对共建单位的帮扶作用,加强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引领党员群众齐心协力建设和美乡村,促进乡村和谐稳定。

(六)严格考核验收,确保建设成效。县住建局要建立科学的和美乡村建设考核体系,合理确定考核指标、规范考核程序,在项目完成后,会同县财政、发改、乡村振兴等相关单位进行考核验收,切实反映建设实绩。要建立结对共建激励机制,将结对共建成效纳入和美乡村建设考核验收范围,并将考核验收成果列入各县直结对共建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凡因责任落实、督促指导、监督管理不到位而造成建设村整体效果不明显、项目质量不达标、群众意见较大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