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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政办〔2024〕47号】尖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尖扎县清洁能源及电力建设协调工作专班的通知
来源:尖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4年10月14日    

尖政办〔202447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供电公司、县消防救援局:

为进一步促进地区清洁能源发展,推动电力建设各项协调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尖扎县清洁能源及电力建设协调工作专班,建立“县、乡(镇)、村”三级管理机制,推动项目有效落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班组织架构

 :盛 国 德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员:卓 玛 本 马克唐镇人民政府镇长

绽 永 俊 康杨镇人民政府镇长

切琼多杰 坎布拉镇人民政府镇长

   昂拉乡人民政府乡长

   措周乡人民政府乡长

闹 日 本 能科乡人民政府乡长

马 忠 仓 贾加乡人民政府乡长

邵 继 青 当顺乡人民政府乡长

万玛三智 尖扎滩乡人民政府乡长

   多加办事处主任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马 海 峰 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

杨本才让 县民政局局长

尼么才让 县司法局局长

万玛东智 县财政局局长

才 本 加  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局长

吕 存 禄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周 晓 光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唐 学 文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贾 学 军 县水利局局长

尕旦杰布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

马 海 胜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夏吾拉旦 县公安局副局长

拉项肉增 县农牧和科技局副局长

贾 攀 武 县消防救援局局长

   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南卡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督促清洁能源及电力建设协调等相关工作。

二、工作职责及任务分工

(一)工作专班办公室职责。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贯彻落实国家、省、州相关政策和工作部署,明确工作目标、推进措施,协调解决清洁能源及电力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定期对清洁能源及电力建设项目进行检查指导,确保清洁能源及电力建设项目顺利推进。同时,负责清洁能源及电力建设项目审查、审核、申报备案等工作,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落实工作专班关于清洁能源及电力建设协调工作的各项部署,负责实施具体协调事宜。

(二)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辖区内的群众的思想动员工作,大力宣传项目建设的意义及相关法律法规,为项目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土地丈量登记、土地租赁、项目落地站址路径协议签订,地界矛盾纠纷化解协调等工作,确保项目落地全方位全要素保障。县发展和改革局统筹负责清洁能源及电力建设的总体规划及项目推进,拟定审核县域清洁能源及电力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问题,负责投资项目实施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负责核定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勘测定界、用地面积,核实国土空间“三条红线”,做好对清洁能源及电力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手续办理;协助项目区土地管控、压覆矿资源调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工作;做好土地调规、土地初审、勘测定界、租赁土地丈量登记等工作;负责办理清洁能源及电力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办理工作;核定建设项目林(草)地权属、林(草)地面积、林(草)地类型,协助项目建设方办理林地占用审批手续;做好项目区范围内公益林补偿、协助项目建设方办理项目区草地征占用审批手续。县农牧和科技局负责做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等工作。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做好清洁能源及电力建设项目环评手续办理、施工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指导等工作。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负责做好清洁能源及电力建设项目的招商引资及跟踪服务工作,确保项目按时落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做好建设项目与城市规划衔接工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施工许可证办理等工作。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确保清洁能源及电力建设项目道路主干道畅通,项目区道路技术指导等工作。县水利局负责做好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协助企业解决好企业用水。县文体旅游广电局负责为清洁能源及电力建设项目实施单位提供县国家级文物、省级、县级文物清单及所在位置,对可能造成一定破坏的文物提前给予指导或提出意见建议。县民政局协助指导好清洁能源及电力建设项目中各乡镇间地界指导等工作。县公安局负责清洁能源及电力建设项目区及周边村社治安管理、秩序维护等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做好清洁能源及电力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管,督促行业部门落实“三管三必须”等工作。县司法局负责宣传法律法规、提供法律咨询,并对重大决策等事项进行法律审查工作。县财政局按照领导小组要求,及时拨付清洁能源及电力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和其他资金。县消防救援局负责对清洁能源及电力建设项目遵守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县供电公司负责清洁能源及电力建设项目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的申报和实施;积极与省、州电力部门沟通协商,做好并网发电项目接入系统方案、配套电网建设改造项目评审意见下达、项目批复等前期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清洁能源及电力建设协调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担当意识,充分认识清洁能源及电力建设项目对全县经济长远发展的重要意义,将其列为当前重点工作,迅速行动起来,确保各项任务快速有效落实。

(二)加强领导,专人负责。清洁能源及电力建设协调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对照任务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部署,细化任务分工,制定工作方案,逐级压实责任,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三)主动作为,强化协作。清洁能源及电力建设协调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要主动作为,加强协作,相互配合,提高效率,努力形成全县上下合力推进的良好工作氛围。县委督查室要加强督促检查,对工作不重视、推进不力、造成工作滞后或不良影响的将启动追责问责机制。

以上议事协调机构成员因工作原因或职务变动不再担任成员的,由继任者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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