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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扎县人民政府
关于国道310线尖扎至共和公路坎布拉互通
工程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
活动的初步认定意见

国道310线尖扎至共和公路坎布拉互通工程已纳入《青海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该项目用地部分位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面积6.4049公顷。根据《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要求,编制的《国道310线尖扎至共和公路坎布拉互通工程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论证报告》(以下简称“《论证报告》”)依据充分、内容全面、结论可信,已经我县组织审查,提出如下初步认定意见:

一、国道310线尖扎至共和公路坎布拉互通工程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必须且无法避让,项目用地已纳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尖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二、按照《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文件要求,该建设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以外区域,允许有限人为活动中“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通讯和防洪、供水设施建设和船舶航行、航道疏浚清淤等活动;已有的合法水利、交通运输等设施运行维护改造”的类型。

综上,《论证报告》对国道310线尖扎至共和公路坎布拉互通工程属于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分析客观公正,提出的各项减缓生态环境影响的措施合理可行,项目用地规模满足节约集约要求,初步认定国道310线尖扎至共和公路坎布拉互通工程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

 

尖扎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