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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6年尖扎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
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2026年尖扎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方案,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尖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6日

 

 

 

2026年尖扎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

 

为切实改善和保护全县生态环境,有效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采取科学手段增加全县境内的降水量,开发空中云水资源,积极应对干旱、冰雹等灾害,决定今年在全县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遵照《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青海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作业实施范围

人工增雨:尖扎县康杨镇、马克唐镇、坎布拉镇

人工防雹:尖扎县能科乡、康杨镇、措周乡

二、作业时间

人工增雨:2026年5月15日至9月30日。

人工防雹:2026年5月15日至10月15日。

三、作业方式

(一)人工增雨采用地面燃烧炉方式。

(二)人工防雹采用37高射炮方式。

四、作业点布设

(一)人工增雨作业点:地面燃烧炉3台。

表一2026年尖扎县人工增雨地面作业点信息表

县(市)

作业点所在地

作业点名称

作业设备

尖扎县

康杨镇格曲村

康杨镇格曲村

地面燃烧炉

马克唐镇勒见村

马克唐镇勒见村

地面燃烧炉

坎布拉镇直岗拉卡村

坎布拉镇直岗拉卡村

地面燃烧炉

(二)人工防雹作业点:37高射炮4门。

表二2026年尖扎县人工防雹地面作业点信息表

县(市)

作业点所在地

作业点名称

作业设备

尖扎县

能科乡下扎村

能科乡下扎村

37高炮

康杨镇城上村

城上村

37高炮

措周乡石乃村

石乃宁村

37高炮

康杨镇格曲村

 

康杨镇格曲村

 

37高炮

 

五、主要任务

(一)精心组织,科学、按需开展人工增雨、人工防雹工作;

(二)进一步改善人工防雹作业点基础设施条件;

(三)组织完成本地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的年检工作;

(四)组织本地区人工影响天气安全检查工作;

(五)收集本地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有关情况;

(六)组织开展本地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效果评估工作;

(七)组织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及上岗考核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领导,及时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建立完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落实各项措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及作业点所在乡镇共同做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保障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监督管理。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督管理,定期对所属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气象部门要严格按照《高炮人工影响天气增雨(雪)业务规范》要求,组织人员对本地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基础设施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规定和规范要求的作业站点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达到人弹分离的最低标准。

(三)落实安全责任制。把人工影响天气安全作业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将人工影响天气安全工作纳入本行政区域年度安全总体部署。气象部门要加强作业人员培训,完善作业规范和操作规程,指导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单位做好高射炮、炮弹等装备的运输、使用及存储等相关工作。

(四)强化资金保障。及早核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经费,提前做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