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各相关部门、省州驻县各有关单位:
为健全我县普通高考安全保障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加强我县国家教育统一考试领导,现成立2026年尖扎县考区普通高考安全保障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专班,工作专班成员如下:
组 长:葛 鸣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拉 华 太 县教育局局长
宋 贤 仓 县教育局副局长
更 登 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毛 海 俊 县委办公室主任
周 胜 超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羊 秀 县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魏 敬 宪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委机要和保密局局长
白 磊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马 元 花 县教育局副局长、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专职副书记
周 磊 县财政局局长
吕 存 禄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周 晓 光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夏 武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尕旦杰布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
仁增多杰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马 海 胜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才 多 加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于 海 梅 县气象局局长
王 小 萍 县教育局副局长
华泽尖措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 磊 县交警大队队长
索南多杰 县互联网舆情信息中心主任
贾 攀 武 县消防救援大队队长
桑杰当周 县疾控中心主任
多 杰 加 县第一民族中学党支部书记
久 美 县第二民族中学党支部书记
贾 国 富 县供电公司经理
杨 伟 平 县电信公司经理
梁 儒 斌 县移动公司经理
李 永 霞 县联通公司经理
刘 永 兴 青海网络尖扎县分公司经理
拉 周 州人大代表
韩赛尔布 县政协委员
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拉华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如遇人事调整,领导小组成员由相应接替岗位人员担任,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026年尖扎县考区普通高考安全保障及突发事件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尖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附件
2026年尖扎县考区普通高考安全保障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专班职责
为全面贯彻国家和省州县委、政府关于高考安全工作部署,县招委有关成员单位工作要求及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工作要求
招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高考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持考生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理念,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压实主体责任和部门责任,坚持组考一体安排、一体落实、一体管控,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强化安全组考各环节工作措施,确保高考安全平稳有序。
二、组织领导
根据 2026年全国、全省普通高考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成立尖扎县高考应急处置指挥部,统筹负责全县高考安全工作,及时研究处置涉考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指挥协调本考区安全有序施考。应急指挥部由县招委会主任任指挥长,县招委副主任任副指挥长,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县互联网舆情信息中心、县电力公司、县电信公司负责人等招委会委员为成员,普通高考考试期间成员单位需安排专人在县国家教育考试指挥平台(第二民族中学高中部4楼)集中现场办公。
三、任务分工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青海省教育考试院《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安全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根据“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机制,政府是高考工作的责任主体,考区委员会主要领导是高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考试管理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考务管理由招生考试部门负责,教育考试服务中心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考试实施由考点主考负责,考点主考是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根据招考工作岗位职责和对每个人的分工要求,逐级、分别落实责任制、签订责任书,把招考工作各项职责落实到岗到人。全面抓好考试安全保密、环境综合治理、考生服务保障等重点工作,确保高考安全平稳。
(一)县委宣传部
1.工作职责
(1)加强对新闻媒体的管理,严守宣传纪律,把好关,把好度。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2)对因违反规定擅自报道而引起的严重负面影响,进行严肃处理。(3)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强化网络舆情监控,及时封堵影响招生考试工作的有害信息,为高考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2.工作开展时间
5月20日—8月31日
3.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招委会成员:白磊(18397036670)
(二)县委网信办
1. 工作职责
(1)各类教育考试期间不间断开展24小时网上巡查,对重点涉考网站、微博、微信、短视频等平台加强监管,及时发现并处置涉考负面信息。(2)联合公安、教育等部门开展涉高考网上负面有害信息清理专项行动,及时屏蔽、封堵、查删涉考谣言和有害信息。(3)针对“花钱买试题、代考替考、提前查改成绩”等历年常见谣言和骗局,及时发布辟谣信息,依法打击处理相关违法违规行为。(4)助力辟谣信息和防招生诈骗信息传播,引导网民不信谣、不传谣,营造风清气正的高考网络环境。(5)确保各项工作指令执行迅速、及时、到位,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立即报告。
2. 工作开展时间
5月20日—8月31日
3. 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县互联网舆情信息中心主任、县招委会成员:索南多杰(15909737881)
(三)县机要和保密局
1.工作职责
(1)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开展保密法规政策知识宣传,做好试卷运送、保管等施考环节的保密工作,安排专人开展高考保密工作警示教育和业务培训,做好对试卷保密室进行启用前专项安全检查和验收工作。(2)督促落实有关保密制度和防范措施,加强保密宣传教育提供最新宣传素材和采取保密防范措施提供技术咨询、指导。(3)配合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高考试卷从入库到出库以及考试过程中的安全保密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不间断检查保密室设备和周边环境情况。(4)严肃查处失泄密事件,对隐瞒不报或采取措施不力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工作开展时间
5月20日—7月15日
3.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县委机要和保密局局长、县招委会成员:魏敬宪(13119735877)
(四)县财政局
1.工作职责
(1)保障考试专项经费:足额安排并及时拨付高考组织、考务、试卷保密、标准化考点建设及维护等专项经费,确保考试工作正常运转。(2)落实应急资金:预留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项资金,确保考点电力保障、设备抢修、疫情防控等紧急情况下的资金快速拨付。(3)保障涉考部门工作经费:为教育、公安、卫健、交通、市场监管等涉考保障部门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支持。
2.工作开展时间
5月20日—12月30日
3.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县财政局局长、县招委会成员:周磊(18809737077)
(五)县教育局
1.工作职责
(1)协助公安、保密等部门做好普通高考试卷的安全保卫及保密工作,确保试卷绝对安全。(2)组织实施好本考区的考务工作,做好对考点的考务工作检查。(3)聘任考点主考、副主考,做好对考点主考、副主考、考务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加强考纪考风建设,对考生进行诚信考试教育,对教师进行诚信监考教育。(4)审查选聘的监考教师、考务工作人员是否符合选聘的条件。(5)组织领导、管理本考区的普通高考的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建档等工作。(6)做好对考生、家长的咨询服务。(7)监督考试全过程,预防和查处普通高考中的违纪事件。(8)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保密和案件的查处工作。(9)回放保密室和考场的监控录像。
2.工作开展时间
5月20日—8月30日
3.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县教育局副局长、县招委会成员:宋贤仓(15003626586)
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主任、县招委会成员:更登 (13897138811)
(六)县公安局
1.工作职责
(1)交警部门:负责做好考试期间考点周边及教育考试服务中心周边道路实行交通管制和综合治理工作,制作设立临时性的警示标志,清理占道摊点,考点门口设置防冲撞,确保考点门口考生入场安全有序。对出现群众堵路及发生紧急情况要做好紧急绕行措施,并立即上报考点主考。组织开展“绿色通道”、“爱心送考车队”等爱心服务活动为广大考生提供服务,不得现场处罚、扣车、不得耽误考务工作和考生考试,提醒过往车辆慢行严禁鸣笛,认真落实“两公布一提示”工作措施,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媒体平台,大力宣传高考期间各项交通管理措施、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制定细致的应急预案,并做好应急演练,保证交通畅通。
(2)网监部门:负责实施网络安全监控工作,对考试、招生工作中的有害信息进行追踪、删除或屏蔽,杜绝有害信息的传播,对涉及高考的违法犯罪活动进行立案查处,依法打击。秉持积极预防、有效控制、先删后查的原则,为国家教育考试安全平稳进行保驾护航。
(3)治安部门:配合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做好试(答)卷的运送、保管、分发等环节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试(答)卷绝对安全。考试期间负责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保密室和考点、考场和考生集中食宿点的安全保卫工作,开展对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保密室和考点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工作,消除治安隐患,为考点配备公安干警,与考点工作人员共同运送试(答)卷。加强对考点周边的治安巡逻和布防,及时查处考试中扰乱考场秩序、危害考务人员和考生人身、财产安全等案件;做好由于各种因素引起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警力准备及处置预案准备。做好考试期间的消防安全及抢险救灾准备工作。严禁教育考试服务中心保密室和考点周边出现大量人员聚集,严密防范暴力恐怖威胁,防范和打击各种涉考违法犯罪行为。教育考试服务中心和考点周边设置警戒线,开通绿色通道。
(4)户籍部门:负责携带移动终端等设备进驻考点,为丢失身份证考生提供便利服务,并对身份存疑的考生身份证进行现场认证,确认身份无疑的考试方可有效,并将情况报告考点主考。
2.开展工作时间
5月25日—8月25日
3.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县公安局副局长、县招委会成员:华泽尖措(18009739097)
县交警大队队长、县招委会成员:张磊 (13897030412)
(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工作职责
加强对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考点周边建筑工程的监督管理,结合高考工作进展和需要,指导施工单位合理安排工期;考前组织会同环保等部门对城区施工单位开展专项检查。高考期间(6月6日上午8时至10日12时)禁止考点周边建筑工地施工,防止施工噪声对考生复习、休息和应考造成干扰。禁止广播推销或播放音乐,有关部门对影响考试的噪声干扰等环境投诉、举报要及时受理,特事特办,第一时间派专人到现场查处。
2.开展工作时间
5月25日—6月10日
3.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县招委会成员:周晓光 (13139135821)
(八)县交通运输局
1.工作职责
负责安排县城道路路面清障管理,保证试卷接送路线道路畅通,保障考生安全;遇有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时,及时开展抢险救援工作;严厉打击考点周围道路车辆乱停乱放、乱摆摊点和不按标志标线行驶等违法行为,严禁机动车辆在考点周围禁止喇叭噪音,引导出租车在高考期间免费接送考生。制订考试期间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工作职责。
2.工作开展时间
5月25日—7月10日
3.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县招委会成员:夏武(13209738810)
(九)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1.工作职责
(1)宣传招生考试工作改革新亮点、新举措,为考生及家长提供真实的信息服务,为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2)坚持开展招生考试相关正面宣传。(3)对县域内招生宣传的任何报道,均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经县教育局、教育考试服务中心审核后方可报道。(4)不泄露任何涉及招生考试考务、安全保密的内容,不集中渲染、炒作有关问题,不报道不利于招生考试工作正常进行的内容。(5)做好娱乐场所噪音的查处工作,为考生创造安静的休息和考试环境。
2.工作开展时间
5月25日—7月10日
3.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县招委会成员:尕旦杰布(13639738855)
(十)县卫生健康局
1.工作职责
(1)严密关注各类考试期间传染病的预防和监测工作,考点设立现场急救门诊。(2)考试期间安排医护人员和救护车,配备急救药品,方便考生就诊,承担现场急救任务。(3)制定并落实考试期间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工作开展时间
5月25日—7月10日
3.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县招委会成员:仁增多杰(15909737275)
(十一)县应急管理局
1.工作职责
(1)各类教育考试期间制定突发安全事故工作实施方案及应急预案,考前建立考试安全应急队伍,加强对考点、教育考试服务中心等场所周边的平安隐患点、易燃点、地质灾害点的巡查排查,对发现的不平安隐患要立即整改。(2)考试期间,对考点及周边的安全隐患排查,实时情况进展监测,如发现隐患和风险及时协同有关部门进展处置。(3)考试期间,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要加强相关部门横向沟通联络,做好结合值守保障工作,确保应急处置及时有效。
2.工作开展时间
5月25日—7月10日
3.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招委会成员:马海胜(13299734040)
(十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工作职责
(1)考前开展通讯电子产品市场专项检查,依法查处涉嫌用于考试作弊的三无电子产品及作弊器材。(2)指导辖区高中学校考生集中食宿餐饮和食品安全检查,确保餐饮食品安全。(3)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规高价志愿填报行为,打击非法招生和虚假宣传广告。
2.工作开展时间
5月25日—7月10日
3.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县招委会成员:才多加(13897132212)
(十三)县生态环境局
1.工作职责
(1)高考前联合公安、城管、住建等部门发布“禁噪令”,明确禁噪时段(通常为考试前一周至考试结束)和管控范围,通过官方渠道广泛宣传。(2)对考点周边的工业企业、建筑工地、娱乐场所、餐饮单位等开展噪声污染源全面排查,建立重点管控清单。(3)考试期间考点周边建筑工地一律停止施工作业,其他区域夜间禁止产生噪声的施工活动,安排专人巡查,发现违规立即制止并依法查处。(4)加强对考点周边商业促销、广场舞、KTV、机动车鸣笛等社会生活噪声的巡查管控,依法制止和处罚噪声扰民行为。(5)高考期间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配备应急监测设备和人员,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防止影响考试正常进行。
2.工作开展时间
5月25日—6月10日
3.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县招委会成员:吕存禄(13209727687)
(十四)县消防救援大队
1.工作职责
(1)高考前对全县各高考考点(含考场、保密室、指挥室、播音室、配电室等)开展全覆盖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器材、电气线路等,建立隐患台账并督促整改到位。(2)配合教育、公安部门对试卷保密室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试卷存放场所消防安全万无一失。(3)高考期间在考点和试卷保密室周边设置消防前置执勤点,安排消防车辆和指战员现场驻勤,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够快速处置。(4)考试期间安排消防指战员在考点内及周边进行流动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火灾隐患及突发情况。(5)高考期间全员进入战备状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通信畅通。(6)对涉及考点和保密室的火警和救援求助实行“优先调度、优先出警、优先处置”,确保第一时间响应、最快速度到场、最有效处置。
2.开展工作时间
5月20日—7月15日
3.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县消防救援大队队长、县招委会成员:贾攀武(17797318886)
(十五)县气象局
1.工作职责
负责做好高考期间天气预报服务工作,及时提供考试期间气象专题预报服务,加强高考期间可能出现的高温、强降水、强对流、雷电等自然灾害性天气预警工作,密切跟踪天气变化情况,滚动发布高考期间气象信息发布和预警信息工作,制定高考气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
2.工作开展时间
6月2日—6月11日
3.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县气象局局长、县招委会成员:于海梅(18909738694)
(十六)县供电公司
1.工作职责
负责考生考试、网上志愿填报期间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保密室、考点、志愿填报服务点的电力保障工作,提前完成电路的检查和测试工作。制定考试期间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工作职责,加强英语听力考试的电力保障,确保万无一失。
2.工作开展时间
5月25日—8月20日
3.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县供电公司经理、县招委会成员:贾国富(18997231119)
(十七)县通信管理部门(电信、移动、联通、青海网络)
1.工作职责
(1)确保在考试期间考点、保密室、考试指挥中心等网络通信畅通;在考试期间屏蔽4G及5G信号、降低信号发射功率。(2)加强对考试期间的通信管理,严防利用通讯工具传递和考试有关信息的案件发生。(3)负责对网络、信息环境进行安全监控和综合整治,加强网络及短信管理,及时删除兜售试题、答案、“枪手”广告等有害信息,净化网络环境。(4)电信公司负责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保密室及考点网络保障工作,确保涉考网络全时畅通。
2.工作开展时间
5月25日—7月20日
3.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县电信公司经理、县招委会成员:杨伟平(18935630526)
县移动公司经理、县招委会成员:梁儒斌(13909730401)
县联通公司经理、县招委会成员:李永霞(18609732009)
青海网络尖扎分公司经理、县招委会成员:刘永兴(19209711444)
以上各部门和单位及责任人要结合工作职责,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迅速安排本部门(行业)内各项安全工作,进一步制定完善考试安全工作方案及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继续严格执行值班、零报告制度,并于2026年5月25日前向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县教育考试服务服务中心)报送考试安全工作方案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