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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扎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尖扎县坎布拉镇德洪村、尕吾昂村
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拟提交县政府常务会审议<尖扎县坎布拉镇德洪村、尕吾昂村村庄规划(2021-2035)>的请示》(尖自然资〔2026〕 44号)悉。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黄南藏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快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优化乡镇空间布局,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经县政府2026年第7次(总第十七届第59次)常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尖扎县坎布拉镇德洪村、尕吾昂村村庄规划(2021-2035)》,具体如下:

一、德洪村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93.11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87.35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少于11.34平方千米;村庄建设边界规模控制在9.95公顷。其中,村庄建设用地规模9.95公顷,为现状村庄用地的1.0倍,人均村庄建设用地面积不高于518.23平方米/人。

二、尕吾昂村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62.43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51.74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少于1.07平方千米;村庄建设边界规模控制在6.18公顷。其中,村庄建设用地规模6.18公顷,为现状村庄用地的1.0倍,人均村庄建设用地面积不高于376.83平方米/人。;

三、《尖扎县坎布拉镇德洪村、尕吾昂村村庄规划(2021-2035)》明确到2035年。

特此批复。

 

 

 

尖扎县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