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尖扎县财政局成立于1953年,下设政府采购办及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两家机构。财政局核定行政编制为7名,工勤编制1名。其中: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2名(副科级)一般干部4名,机关工勤人员1名。实有行政人员6人,其中:局长1名(正科),副局长2名(副科级),一般干部3名,机关工勤人员1名。另外临时聘用人员2人,遗属1人。政府采购办核定行政编制为4人,实有人员3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含财政所)核定事业编制12人,实有人员10人。
二、工作职责
我单位工作职责是:贯彻执行财政、税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政府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的管理,承担国库支付管理工作,拟定政府采购制度并实施,承担行政事业单位经费保障工作,负责财政公共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承担国家财政投资项目资金、社会保障资金、有关政策性补贴、支农支牧资金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监督管理工作,管理资产评估、政府性债务工作及地方金融机构财务与资产监管工作,监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
三、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总收支决算情况:2016年当年总收入4427.35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156.89万元,本年总支出4303.0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81.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1.69万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279.49万元。
四、固定资产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