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责
尖扎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属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1263232259500064U;法定代表人:冷知太。单位主要职责:查处演出和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出版物、印刷、艺术品市场及承担全县“扫黄打非”、软件正版化相关工作,维护全县文化市场秩序,确保全县文化市场的健康繁荣有序发展。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尖扎县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关于成立尖扎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的通知》(尖编办发〔2011〕27号),设置尖扎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核定事业编制2名。核定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实际配备副科级领导1名。现正式在册人员2名,其中:行政编制1名,事业编制1名。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