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责
中共尖扎县组织部隶属财政全额预算拨款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32322015045279;法定代表人:杨维平。
主要职责:1、研究和指导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的建设,研究、协调和指导党员教育。2、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组织新时期党的建设理论研究,负责干部宏观管理工作。3、负责抓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和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选拔任用干部的标准、程序,统筹协调干部工作中的有关问题。4、组织落实培养和选拔青年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党干部的有关规划和方案。5、制定干部教育规划,组织县委管理的干部和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干部的培训、指导、协调、检查全县的干部教育工作。6、负责全县党群机关及人大、政协等机关参照实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组织实施、综合指导。7、负责县委管理干部的考察及其任免、工资待遇、出国(境)、退(离)休审批手续的办理。8、负责干部统计工作的综合指导。9、承办县委和省、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县委组织部核定行政编制9人(含工勤编制1名),实有行政在职人数10人,离休遗属1名,核定车辆编制数为三类一档1辆,实有数1辆,办公电话2部。
二、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总收支决算情况。2016年当年收入合计1004.22万元,年初结转结余159.39万元,其中:当年收入财政拨款1004.22万元,其他收入2.63万元 。2016年当年总支出873.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8.28万元(人员经费354.5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33.76万元),项目支出285.3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92.5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