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扎县司法局2018年预算信息公开
一、单位基础信息及职责
尖扎县司法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拨款行政单位,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015045041;法定代表人:东风。
单位主要职责: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2、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7、负责全县公证律师工作。
8、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9、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0、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11.重点联系对象帮教管控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司法局下设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援助中心及九乡镇司法所,公用办公用房面积1427平方米。经编办核定单位编制人数25名,其中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7人,现实有在职职工21人,临聘人员6人,就业负担公益性岗位6人,遗属5人。经财政核定公务用车编制数1辆,办公电话2部,现实有机动车辆15辆,其中基层司法所9辆,公证处1辆,法律援助1辆,办公用车3辆。实有办公电话6部。
三、2018年收入及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423.84万元,全部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去年相比增长45.5%。2018年支出安排423.84万元。
四、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主要内容
2018年总支出423.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7.58万元,项目支出76.26万元。
(一)2018年人员工资福利支出321.3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支出213.98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24.1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3.20万元。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5万元,其中:生活补助2.75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费支出。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23.51万元,用于日常公用支出。其中:办公费用支出6.79万元,差旅费4.2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3.57万元,维修费0.84万元,公务招待费0.5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9万元,工会经费4.0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62万元。
(四)2018年度财政预算项目支出76.26万元
1、司法局本级项目支出61.66万元,其中:乡镇司法所取暖经费0.54万元,重点人员帮教管理经费9.67万元,村级、社区、寺院人员调解工作经费29.55万元、安置帮教、社区矫正专项经费5万元、“三调联动”办公室及调解员工作经费2万元、普法宣传经费2万元。
2、法律援助中心项目支出14.6万元,其中:执法法律顾问补助12万元,法律援助专项办案经费2.6万元。
尖扎县司法局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