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责
尖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拨款行政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11632322015045383B;法定代表人:吕存禄。
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规划。
(二)负责辖区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进行监督管理,根据县局授权负责开展辖区内市场主体的相关许可的登记注册工作,确认市场经营主体资格,核发营业执照及相关授权登记许可。依法牵头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负责指导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分会工作。
(三)负责辖区市场经济秩序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各类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参与监督管理生产要素市场;负责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依法查处生产、流通领域制售假冒伪劣产(商)品、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以及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四)负责辖区商标和广告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负责辖区范围内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管理和保护;监测辖区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依法开展广告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辖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开展产(商)品质量监督。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建立并完善消费维权体系,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查处辖区内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
(六)负责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落实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七)承担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
(八)承担辖区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管理;在乡(镇)食安委的领导下就辖区食品安全监管年度计划提出意见、建议;组织开展辖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负责对食品药品协管员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管理。
(九)负责辖区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日常监督管理,并负责协助辖区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编办核定单位编制人数39名,现有在职职工35人,公益性岗位1人,遗属2人。公用取暖面积为1134.12平方,机动车辆5辆,财政核定车辆编制三类车2辆,办公电话1部,财政核定编制1部。
三、2018年收入及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为569.33万元,全部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去年相比上升74.6%。2018年预算支出安排569.33万元。
四、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主要内容
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569.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8.33万元,项目支出81万元。
(一)2018年人员工资福利支出452.2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98.62万元,津贴补贴207.91万元,奖金27.3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7.68万元,住房公积金36.79万元,采暖补贴13.96万元。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0万元,其中:生活补助1.10万元,用于遗属生活补支出。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35万元,用于日常公用支出。其中:2018年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支出4.5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1.0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中的燃料费、修理费、过路过桥费、车辆保险费等。
(四)2018年度财政预算项目支出81万元,其中:1、营业执照印刷费2万元;2、市场监管经费10万元;3、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经费30万元;4、帮办人员工资10万元;5、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经费10万元;6、换装费11万元;7、流通领域商品检测费4万元;8、打传、打假经费1万元;9、“3.15”活动经费1万元;10、执法装备经费2万元。
尖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