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扎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
公开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责
尖扎县森林公安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拨款单位。隶属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11632322710513556L;法定代表人:徐华新。
单位主要职责: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指导全县森林公安机关森林及野生动植物案件的刑事执法、治安行政执法和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督查督办重特大森林案件;掌握全县林区治安动态,指导加强林区治安防范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林业严打活动和区域性的来打整治,指导林区禁毒工作,负责信息情况的统计、报告;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基层基础建设,指导全县森林公安派出所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掌握全县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情况,负责信息情况的上报下达;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指导防火队伍建设。督察、督办重点火险区治理、生物防火工程建设、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
二、机构设置情况
尖扎县森林公安局,单位办公用房面积810平方米(三个林区派出所业务用房面积)。副科级领导1名,编办核定单位编制人数17名,现有在职职工17人,临聘人员16人,其中:财政负担的临聘人员5人,公益性岗位11人;遗属2人。核定机动车辆编制为一类一档2辆,实有车辆4辆,公用办公电话编制1部,实有2部。
三、2018年收入及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为354.49万元,全部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去年相比上升23.62%。2018年预算支出安排354.49万元。
四、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主要内容
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354.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2.98万元,项目支出21.51万元。
(一)2018年人员工资福利支出309.5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3.43万元,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等;住房公积金支出20.3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5.78万元。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万元,其中:生活补助1.1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费支出。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22.32万元,用于日常公用支出。其中:2018年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支出4.8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因单位没有因公出国业务;公务接待费支出0.51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等开支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2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巡山查林、森林防火、案件查处等到各项业务的车辆运行费和维护费。
(四)2018年度财政预算项目支出21.51万元,其中:项目1、防火经费5万元;项目2、办案经费2万元;项目3、人身保险费1.77万元;项目4、警服款8.84万元;项目5、协警员经费3.9万元。
尖扎县森林公安局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