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责
尖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1163230150453323;法定代表人:尕藏。
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统一战线以及民族宗教事务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提出开展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2、调查研究,协调有关民族、宗教工作中的政策,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工作。
3、负责联系党外统战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落实有关发挥党外人士参政议政及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措施。
4、负责全县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举荐党外人士担任人大、政协、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工作。
5、负责海外统战工作,做好华人、华侨及台属、侨眷工作。
6、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向县委提出政策性建议和意见。
7、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和党外干部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党外干部中的代表人物。
8、负责指导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有关统战和民族宗教方面的工作。
9、监督实施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指导本县内重大庆祝活动。
10、贯彻执行协调民族关系的原则、方法,促进个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合作,组织和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11、协助拟定民族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规划。
12、研究少数民族教育、文化、艺术、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方面的特殊问题并提出相关意见。
13、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
14、开展对宗教界人士的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
15、承办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尖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公用办公用房面积140平方米。正科级领导一名,副科级领导一名,编办核定单位编制人数9名,现有在职职工9人,临聘人员4人,其中:财政负担的临聘人员4人,机动车辆1辆,公用办公电话1部,有财政核定编制。
三、2018年收入及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为178.75万元,全部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去年相比上升17.08%。2018年预算支出安排178.75万元。
四、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主要内容
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178.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79万元,项目支出25.96万元。
(一)2018年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37.9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7.34万元,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等;住房公积金支出10.57万元。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57万元,主要为遗属生活费。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9.32万元,用于日常公务活动支出。其中:2018年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5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0.2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工作发生的车辆保险、燃油费等支出。
(四)2017年度财政预算项目支出25.96万元,其中:宗教人士赴拉卜楞寺尖扎籍学经人员慰问费5万元;寺院民管会考核和寺管会干部教育奖金6.5万元;开斋节慰问费2万元;佛协工作经费1万元;佛教论坛经费5万元;朝觐工作经费2.96万元;两节慰问费3.5万元。
尖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