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扎县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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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责
尖扎县财政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拨款行政单位。隶属县人民政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1163232201504521XY;法定代表人:才让杰。
财政局的主要职责如下:1、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研究拟订财政发展规划、财政改革方案及其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2、起草财政、地方税收、财务、会计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制定有关规范性文件;3、承担县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本级和全县年度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4、负责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有关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5、组织制定地方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国库管理工作,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6、负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配置标准和有关政策;7、负责办理和监督县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政府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开发管理工作;8、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县社会保障预决算;9、依法拟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统一管理政府的内外债务,负责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监管的相关工作;10、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11、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12、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尖扎县财政局,公用办公用房面积661平方米,下设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县编办核定单位行政编制人数8名,正科级领导一名,副科级领导两名,事业编制人数12名。现有行政在职职工8人,事业在职职工10人,临聘人员4人,其中:财政负担的临聘人员3人,公益性岗位1人,机动车辆2辆,公用办公电话3部。
三、2018年收入及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为374.17万元,全部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去年相比上升15.7%。2018年预算支出安排374.17万元。
四、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主要内容
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374.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2.17万元,项目支出122万元。
(一)2018年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32.2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2.56万元,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等;住房公积金支出19.69万元。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55万元,其中:生活补助0.55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费支出。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19.38万元,用于日常公用支出。其中:2018年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支出4.2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0.4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日常运行及维护费。
(四)2018年度财政预算项目支出122万元,其中:1、财政、银行、预算单位网络运行费15万元;2、局域网经费25万元;3、监督检查专项经费10万元;4、财政政务平台信息服务费17万元;5、事业单位产权登记费20万元、6、信用体系建设经费10万元;7、绩效考核工作经费10万元;8、会计管理、培训费5万元;9、购买社会服务10万元。
尖扎县财政局
2018年3月19日